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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一女婴被狗绊倒致残 赔偿难讨获司法救助7万多元

移动版    时间:2019-11-10 20:25

  原标题:未拴绳大狗绊倒母女

  7个月大女婴10级伤残

  狗主人无力赔偿三亚法院帮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款7万多元

海南三亚一女婴被狗绊倒致残 赔偿难讨获司法救助7万多元

  女婴左腿受伤。

  两年前,因为一只大狗突然窜出,导致正在散步的许某婷和怀中七个月大的女儿被绊倒,造成孩子左腿股骨骨折等多处伤情。尽管法院判处狗主人赔偿十万元,但狗主人却迟迟未履行赔偿责任。日前,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帮助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许某婷拿到了7万多元司法救助款。

  大狗窜出致女婴受伤

  被告拒不赔偿

  2017年12月,许某婷抱着女儿廖某颖在外散步。突然身后窜出一只大狗,从许某婷胯下冲过将其绊倒,孩子摔落在地。后经诊断,廖某颖左腿股骨骨折,骨骺损伤,可能留下后遗症。即使经过手术治疗,情况也不容乐观,未来两年内要持续进行复查。

  事发后,许某婷一家和狗主人冯某为协商赔偿未果,遂将冯某为告上法庭。

  经司法鉴定,廖某颖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判处冯某为赔偿10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冯某为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许某婷于2018年向三亚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通过调查发现,冯某为几年前与妻子离异,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没有稳定收入,名下仅有零星存款。为了逃避责任,冯某为还躲藏了起来,甚至搬了家,,不知所踪。

  经过半个多月的走访调查,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冯某为的租住地,且附近监控显示冯某为曾开着一辆白色汽车。2018年12月,通过蹲守,执行干警成功将冯某为控制,并拘传至法院。

  法院强制执行

  并为受害人申请司法援助款

  冯某为依然拒绝履行义务,并称自己没钱,白色汽车是别人的,不在自己名下。由于冯某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准备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冯某为这才意识到严重性,表示愿意赔偿。今年1月,冯某为将两万元卖车款先行赔偿,同时约定,此后每个月还款一两千元,直到全部清偿。

  但对于许某婷一家而言,困难却仍然存在。由于家庭本就不富裕,此前为给孩子治疗已经花去了一大笔费用。

  执行法官考量后认为,廖某颖符合司法救助标准,于是向廖某颖的父母讲解了司法救助政策,帮助其准备材料申请司法救助。日前,海南省高院经过审核,将72519.04元司法救助款发放至许某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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