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移动版 时间:2015-03-12 16:47
各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市政府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8年2月23日至2008年2月29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市政府办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为了建立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精神,开展退耕还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
(二)有效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兑现延长期补助资金提供依据。即对历年退耕还林(包括荒山荒地造林)逐一地块、逐一农户进行全面核查,退耕还林地的面积保存率要达到100%,林木保存率要达到85%的标准。内容包括: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2002年、2003年退耕地还林保存情况;2004—2006年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保存情况;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情况。
(二)调整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按照生态省建设需要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调整原退耕还林规划,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我省原则上维持现有的退耕还林规模,但我市要调查摸清25度以上的坡耕地的情况,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即对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补植补造和后续产业发展等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纳入巩固成果专项规划,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 (2月18日,时间1天)
市政府组织退耕还林工作动员会和检查验收人员培训班。各镇、有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林)场抽调专门人员(领导1名,工作人员2名),由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GPS机使用、检查验收内容、各类报表填写和验收技术标准等业务的培训。
(二)检查验收和情况调查阶段(2月19日至3月5日)
各镇、农(林)场各自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调查摸底、25度以上坡耕地情况调查等工作,并将检查验收和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林业局统计汇总。
(三)统计汇总和成果上报阶段(3月15日前)
市林业局进行内业整理,进行数据统计汇总。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市林业局、农业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编制《调整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并上报省林业局。
(四)落实整改阶段(3月底前)
在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单位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把党中央的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五、检查验收技术标准
检查验收合格标准如下:面积保存率要达到100%。林木保存率,生态林≥80%或郁闭度≥0.2;经济林≥85%。
所引用的标准包括:
《退耕还林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99)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99)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95)
《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91)
六、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专项工作的领导。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抓好检查督促。各镇、农(林)场要成立相应工作组,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严把政策、技术、质量关,狠抓落实,查清基本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农(林)场专项工作组要和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保持密切的联系,扎实抓好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核实退耕还林面积,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对历年退耕还林工程(包括荒山荒地造林)的面积和质量利用GPS逐一地块、逐一农户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梳理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签订、检查验收、政策兑现、档案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地块、面积、质量、补助“四落实”。
(三)扎实抓好补植补造工作。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掌握需要补植补造的具体数量和地块,及时开展补植补造。
(四)切实落实好继续对退耕农户的直补政策。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退耕农户知道在原有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又继续对退耕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要注意做好原有政策与这次完善政策的衔接,及时处理好新情况、新问题,坚决维护农民利益,确保退耕还林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五)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退耕还林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好退耕还林农户的合法权益。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10443-1.html
《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市政府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8年2月23日至2008年2月29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市政府办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琼海市退耕还林自查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为了建立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精神,开展退耕还林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
(二)有效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兑现延长期补助资金提供依据。即对历年退耕还林(包括荒山荒地造林)逐一地块、逐一农户进行全面核查,退耕还林地的面积保存率要达到100%,林木保存率要达到85%的标准。内容包括: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2002年、2003年退耕地还林保存情况;2004—2006年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保存情况;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情况。
(二)调整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按照生态省建设需要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调整原退耕还林规划,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我省原则上维持现有的退耕还林规模,但我市要调查摸清25度以上的坡耕地的情况,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即对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补植补造和后续产业发展等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纳入巩固成果专项规划,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 (2月18日,时间1天)
市政府组织退耕还林工作动员会和检查验收人员培训班。各镇、有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林)场抽调专门人员(领导1名,工作人员2名),由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GPS机使用、检查验收内容、各类报表填写和验收技术标准等业务的培训。
(二)检查验收和情况调查阶段(2月19日至3月5日)
各镇、农(林)场各自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调查摸底、25度以上坡耕地情况调查等工作,并将检查验收和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林业局统计汇总。
(三)统计汇总和成果上报阶段(3月15日前)
市林业局进行内业整理,进行数据统计汇总。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市林业局、农业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编制《调整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并上报省林业局。
(四)落实整改阶段(3月底前)
在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单位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把党中央的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五、检查验收技术标准
检查验收合格标准如下:面积保存率要达到100%。林木保存率,生态林≥80%或郁闭度≥0.2;经济林≥85%。
所引用的标准包括:
《退耕还林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99)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99)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95)
《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91)
六、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专项工作的领导。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抓好检查督促。各镇、农(林)场要成立相应工作组,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严把政策、技术、质量关,狠抓落实,查清基本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农(林)场专项工作组要和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保持密切的联系,扎实抓好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核实退耕还林面积,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对历年退耕还林工程(包括荒山荒地造林)的面积和质量利用GPS逐一地块、逐一农户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梳理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签订、检查验收、政策兑现、档案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地块、面积、质量、补助“四落实”。
(三)扎实抓好补植补造工作。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掌握需要补植补造的具体数量和地块,及时开展补植补造。
(四)切实落实好继续对退耕农户的直补政策。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退耕农户知道在原有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又继续对退耕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要注意做好原有政策与这次完善政策的衔接,及时处理好新情况、新问题,坚决维护农民利益,确保退耕还林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五)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退耕还林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好退耕还林农户的合法权益。
更多新闻 >>
- 琼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模板(2018-12-03)
- 琼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018-11-22)
-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2018-11-19)
- 琼海市2018年考核招聘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紧缺专业人才考(2018-11-18)
-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