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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农保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府文件)

移动版    时间:2015-03-12 16:47

海府办[2010]101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农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农场: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进度确保今年第四季度全面实施新农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282号)要求,我市将于今年第四季度统一开展适龄农业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发放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的养老金。为确保新农保工作如期开展,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农保前期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办居民身份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16周岁以上,尤其是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个人身份证的办理工作,确保下一步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本辖区农业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本辖区农业人口填写《新农保参保登记表》,掌握农业人口基础信息,为下一步缴费工作打下基础。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先行宣传发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组织宣传车等形式,将新农保的有关政策,特别是实施时间、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设定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个缴费档次)、缴费方式、养老金待遇(年满60周岁的农业人口,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参加新农保,本人无须缴费即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现有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场劳工科),配备新农保专职人员。同时,各行政村(各农场连队)要指定专人协助管理新农保工作,保证新农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经办。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10月份起,市政府将对各有关单位新农保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慢的单位将向全市通报。

请各镇、彬村山华侨农场于9月26日前填写好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新农保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没有办好的以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为准),同时将具体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送市社保局农保股。

  联系人:黎陛平、邓鸿辉

  联系电话:62928991 ,传真:62936297 。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劳动  养老保险  工作  通知

­­­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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