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期间博鳌水城水上交通管制的通告(市
海府〔2014〕35号
琼 海市 人 民 政 府
为了加强对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水上交通环境,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论坛年会期间博鳌水城水上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14年4月5日8时至4月12日12时。
二、管制水域:博鳌水上观音(即万泉河大乐桥上游约200米处)对开水域、培兰大桥至玉带滩出海口处以内的水域。
三、交通管制:
(一)从4月5日8时起至4月12日12时,博鳌地区所有渔船、交通运输船和旅游船等船舶全部停止作业、 经营活动;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关船只或人员进入管制水域及在管制水域内投放任何捕鱼网具。
(二)管制期间,各船舶在以下指定停泊点停泊(会议专用船舶在指定码头停靠),并接受琼海公安边防支队执勤干警和清澜海事局执勤舰艇的监管。具体停泊点划分为:
1、博鳌辖区部分渔船及小舢舨集中停靠在鳌强码头左侧沿岸;原停泊在鳌强码头的的旅游船和大乐码头部分旅游船集中停放在鳌强码头,原停泊在控股码头和东屿岛码头,以及金海岸简易码头的旅游船集中停放在鳌强码头对面的沙坡岛沿岸;原停泊在锦江码头的渔船,以及锦江、滨海码头的旅游船和大乐码头部分旅游船集中停放在锦江码头
2、东海村委会南港片区的渔船停泊在南港小学沿岸一带水域;东坡三队、四队在渔船停泊在鸭塘沿岸一带水域(其余远离警戒区的东坡五队至八队的渔船停泊在东坡五队沿岸一带水域,由各船主自行看护)。
3、请以上船主于4月5日8时前自行将船上的剩余油料、发动机电瓶、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收(拆)回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善引发船舶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有关船主责任。
在博鳌水城水上交通管制期间,请各船舶要自觉接受执勤干警的管理和指挥,禁止进入管制区域。凡不服从管理,违反水上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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