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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

移动版    时间:2015-03-12 17:15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联合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

拆除联合行动方案

 

琼海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已对琼海市玻璃厂的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房屋进行安全鉴定为D级房屋,基础下沉,墙体倾倒变形,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构成危房。为做好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政府已于2013930日印发了《关于拆除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于20131016日开展联合拆除行动,消除琼海市玻璃厂的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联合拆除行动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工

1015日前完成)。

1015日前完成)。

市法院:负责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三、联合拆除时间安排和要求

时开展联合拆除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上的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联合拆除工作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人数、相关设备等),在联合拆除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联合拆除行动的当天上午840分钟,各有关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并确保工作人员和拆除设备到位。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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