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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实行“农药一卡通”经营体制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09:35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各农场: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和《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琼府〔2011〕4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药经营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我市农药经营体制改革,建立琼海市“农药一卡通”经营管理新体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利于监管农药经营和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建立“农药一卡通”购销信息平台,创新农药经营管理模式,把农药购进、销售、台账记录、农户档案和产品溯源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增强农民购买农药和使用农药的透明度,做到涉药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产品可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有2名以上具有植保、农学、化工相关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农药零售经销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设施应当设立隔离措施,并与周边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饮用水源地、医疗教育机构等保持10米以上(含)的安全距离;不得与餐饮业、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混合经营;严禁在农贸市场内设点摆摊经营农药或设立仓库。

 (六)有相适应的配送能力。配备农药配送专用车辆,以满足本店经营和本镇、农林场农药配送的运载需求。

(八)具备缴纳15万元以上(含)的农药质量及药害事故赔偿保证金的能力。

   (九)愿意并购在这次改革中不再经营农药的属地企业经检测合格的库存农药。

    (十)统一牌匾,内容为:“xxx农药一卡通销售店”。

四、申请“琼海市农药经营一卡通” 零售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琼海市农药零售许可申请表。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前)。由市农林局牵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市现有农药批发(零售)企业(店)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市农药批发(零售)企业(店)的分布、经营现状、规模、营业场所、仓储、配送能力、债务等情况。同时,广泛开展《规定》及《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组织农药经销店负责人到澄迈等地参观农药一卡通超市销售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规划布局和方案报批阶段(7月1日至31日)。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和我市各镇、国营农场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以及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农药市场经营现状,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有利于监管和发展生产的原则,规划“琼海市农药经营一卡通”零售企业(店)108家(详见附表:琼海市农药经营一卡零售企业(店)通规划布局总表)。

   (三)申请受理、培训考核及资格审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由各农药零售企业(店)向市农林局提交书面申请,提供铺面、仓库、从业人员等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市农林局组织农药零售企业(店)从业人员参加省的农药从业人员培训班,出台各项配套制度,包括:农药质量及药害事故赔偿保证金制度等。设立各种表格范本,包括:农药从业人员培训申请表、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现场勘查审查表、审批表等。最后由市农林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有关人员到实地进行勘查,查看申请经营农药零售的店铺是否具备设店条件,铺面、仓库、从业人员资格是否达标,对《琼海市农药经营一卡通零售店勘查审查表》和《琼海市农药经营一卡通零售店审批表》作出审查意见。将验收合格的农药零售企业(店)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核发证件阶段(9月1日至30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林局核发《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

在核发证件阶段,各镇、各农场如符合许可条件的农药零售企业(店)的数量超出规划布局网点总数,由各镇、农场报市农药经营一卡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五)监督完善阶段(10月1日后)。市农林局监督农药经营企业(店)执行“农药一卡通”的管理经营情况,完善农药市场监管网络系统。 

六、农药质量及药害事故赔偿保证金制度

七、库存农药的处理

1、并购。由取得农药经营许可的企业(店)属地进行并购。

2、退货。由农药经营者按照与原供应商的有关约定,将农药退回给原供应商。

(一)组织领导。成立琼海市农药经营一卡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市农药经营一卡通体制改革和农药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郑庆智担任组长,农林局局长林叶茂担任副组长,市监察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林叶茂局长兼任。

(二)促进改革平稳和谐。为了顺利稳妥推进农药经营体制改革,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把握农药行业管理动态,认真对已经过期的农药经营企业(店)进行政策引导,实现和谐过渡,保障农药经营一卡通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三)强化事后监管。各有关单位在《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后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做好回访工作,同时要强化农药经营许可执法巡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信息互通,加强执法联动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严肃工作纪律。在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的全过程要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行批管分离制度,各项执法工作要做到文明、规范、高效,严禁借工作之便吃、卡、拿、要,杜绝核发人情证、关系证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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