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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09:35

QSF-2010-040043

 

 

 

 

 

 

海府[2010]57号

 

 

琼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琼海市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

体制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琼海市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

 

 

 

琼海市社保费征管及

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税费征管行为,促进依法征收各项社保费和依法治税,整合征管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建立征收有序、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平稳、有序地推进我市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工作,根据《海南省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琼府[2010]47号)和《海南省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全面理顺三项体制旨在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关系,优化整合资源,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体制调整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不增加市财政负担,并遵守以下原则:

  (一)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统一制定三项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及机构编制、经费划转和人员安置方案,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二)调整职能,理顺关系。调整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职能,理顺地税、财政、社保部门之间及地税部门内部的职责关系,明确权责,提高效率。

  (三)妥善安置,确保稳定。切实解决好社保费和农税征管人员身份确认、待遇落实和工作安排等问题,确保人心稳定、队伍稳定和工作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体制调整。

  1、社保费征管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将市社保费征管机构及人员编制划转地税局管理,为地税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农税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撤销市农税机构,设立地税局直属分局,为地税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将市农税机构承担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地税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等职能划转财政部门。市农税局机关人员编制划转地税局,镇农税所人员编制划转镇财政所。

  3、地税经费管理体制调整。将地税系统经费按本市标准划到省财政厅,地税局经费不再列入我市部门预算。

  (二)   人员划转与安置。

  1、市社保费征管机构和市农税机构人员实行先清理后划转,清退人员由市政府妥善安置。

  2、清理后的社保费征管人员、财政所人员和农税人员(含机关、所)按照空编考录等方法分别确认为公务员或工勤人员,并按编制数进行划转。

  3、核定社保费和农税征管机构超编人数,通过过度编予以安置,确保其工资、福利待遇不降低。

  (三)   经费划转

  地税系统经费划转单位包括社保费征管机构、农税局和地税局。

  1、经费划转的人员范围。经费划转的人员范围为改革后地税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地税局2002年机构改革已分流人员、应分流未分流人员、退休工人等福利待遇仍由市财政或社会保障局发放,发放标准不得降低。

  2、经费划转基数。根据我市标准和改革后的我市地税系统人员编制等情况上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市社保费征稽局和农税局历年经费结余继续由其使用。

  (四)   资产划转

  市农税局机关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全部划转地税局,镇农税所财产及债权债务划转镇财政所;市社保费征管机构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全部划转地税局。

  (五)   信息化建设

  配合省做好建立统一的税费信息数据大集中系统工作,构建社保费征管机构和社保费经办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保费征编信息与社会保障登记信息的传递与交换。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三项体制调整改革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三项体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市财政局。

  (一)   市三项体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符传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邢远飞(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吴兆润(市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郑庆智(市财政局局长)、林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孙赫(琼海地税局局长)、王国才(市信访局局长)、王太清(市编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审核制定我市三项体制调整改革实施方案,讨论决定体制调整中的重要问题。

  (二)市三项体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郑庆智(市财政局局长),副主任:王文若(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洪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太清(市编委办副主任)、彭修光(市信访局副局长)、陈维运(琼海地税局纪检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信访局、地税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体制调整改革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和指示;协调解决体制调整改革中的具体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收集信息,提出意见;汇报和报告进程情况,总结通报体制调整改革经验等。

为加强对三项体制调整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三项体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下设4个实施工作小组:

  (一)人员划转安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茹担任,成员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农税局、社保费征稽局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开展人员身份确认和划转工作。

  (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小组。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王太清担任,成员从财政局、地税局、农税局、社保费征稽局、编委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负责机构的撤并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和确定等工作。

  (三)资产和债权债务及经费划转工作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文若担任,成员从财政局、地税局、农税局、社保费征稽局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理、划转工作以及各项经费的上划等工作。

  (四)协调督导工作小组。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吴兆润担任,成员从财政局、地税局、农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费征稽局、编委办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解决调整改革工作的具体问题,加强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   动员培训(2010年7月中旬前完成)。7月中旬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三项体制调整改革动员会暨培训会,掌握改革政策,做好任务部署,要求明确调整改革的意义。召开市调整改革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掌握调整改革政策。

  (二)   人员划转安置(2010年9月底前完成)

  1、人员清理(8月15日前完成)

  成立人员清理工作组具体实施,人员清理工作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保部门牵头,纪检监察、财政、编办、公安、地税、社保费征稽、农税等单位的人员联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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