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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后续奖励项目实施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01

 

QSF-2013-040036

 

海府办[2013]98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奖励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我市“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 项目2011年被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后续奖励项目。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2012年—2013年)。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成果,培育胡椒龙头企业(农户)6家,创办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示范基地20个,充实与完善农业科技110和科技特派员等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培训,推广应用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面积 4万亩和胡椒生物脱皮技术面积1万亩。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2011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琼海市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后续项目实施方案》(海府办[2011]93号)(以下简称“方案”),市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实施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实施工作任务。为确保在项目实施年限内全面完成项目实施任务,现就切实做好2013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责任,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继续培育销售加工龙头企业(农户)和技术能手,完成培育任务。(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市热作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二)继续完善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发挥基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示范和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市热作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

(三)继续充实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点)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

(四)继续开展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培训。制作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VCD光盘5000张,免费赠送胡椒种植户。完成2013年技术培训任务。(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市热作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

    (五)继续推广应用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完成2013年推广面积。(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

    (六)继续推广应用胡椒脱皮新技术,完成2013年推广任务。(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市热作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

(七)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要根据项目资金的用途,及时划拨项目资金,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和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要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按用途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八)做好项目组织验收工作。一是填报推广应用面积胡椒农户花名册。二是填报推广应用胡椒脱皮新技术情况表。三是填报举办技术培训班登记表。四是提供示范基地建设情况。五是提供龙头企业(农户)培育情况。六是提供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七是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八是提供项目实施的图片、资料、文件等证明材料。各单位要根据以上项目验收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142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总结上报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各单位2013年实施任务见附表。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本单位目标责任和年度工作任务,充实和完善项目实施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主持研究本单位项目实施工作计划,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要指定责任领导和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要采取有效和得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本单位项目实施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会同有关实施单位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并将各单位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三)市政府将对项目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琼海市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后续项目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实施任务安排表

                   

201371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各人民团体,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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