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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2009年学法计划的通知(市政府文件)海南省琼海市政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04

 

海府办[2009]43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09年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根据《琼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琼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2009年学法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琼海市2009年学法计划

 

  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

  (一)20095

  学习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市政府五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20097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市政府五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三)20099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市政府五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四)200911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学习时间:30分钟

  学习地点:市政府五楼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

  (一)第一次学法讲座

  学习时间:20095月中、下旬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学习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第二次学法讲座

学习时间:20098月中、下旬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学习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第三次学法讲座

学习时间:200911月中、下旬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学习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几点要求

  (一)建立健全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深入贯彻国发〔200817号文件文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都应当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把落实好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前通知,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要严密组织,搞好签到考勤,落实到课率。  

  (三)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部署好并带头参加学习,切实把学法活动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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