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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弟媳与大哥聊天记录被大嫂发朋友圈弟媳将嫂子告上法庭

移动版    时间:2019-11-19 04:11

  原标题:“哥哥和弟媳这种赤裸裸的关系,合伙逼走嫂嫂……”弟媳与大哥聊天记录被大嫂发朋友圈

  严重侵犯名誉权 弟媳将嫂子告上法庭 法院:嫂子道歉 赔偿3000元

  昔日的妯娌关系,因一场破裂的婚姻纠纷四起。大嫂一家在闹矛盾,看到丈夫与弟媳的微信聊天记录,,便截图分享给别人并在朋友圈发表“说说”。后大嫂离婚,更是建立微信群在里面发表对弟媳的不当言论,弟媳以名誉侵权将昔日的大嫂告上法庭

  一场破裂的婚姻

  一家子纠纷四起

  小丽和小婷原系妯娌关系,小婷原是小丽的大嫂。两人产生纠纷,最终闹上法庭。

  2018年5月,在小婷与前夫阿磊发生家庭矛盾期间,小婷看到了小丽与阿磊的微信聊天记录。小婷认为小丽是故意离间其夫妻二人的关系,故异常气愤,遂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拍摄下来。

  同年6月23日,小婷将小丽与阿磊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给了五婶,并让其帮忙分析小丽与阿磊之间的聊天意图。

  2018年6月30日,小婷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说说”并附上阿磊与小丽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该截图上有小丽的名字。该微信朋友圈“说说”写道:“世上最犯贱的人就是哥哥和弟媳这种赤裸裸的关系,合伙逼走嫂嫂等……”

  2018年9月3日,小婷给小丽发短信息,短信中使用了过激和侮辱性的语言谩骂、侮辱小丽。

  2018年9月5日,小婷与阿磊离婚。当天,小婷建了一个微信群,群成员是前夫阿磊的家人。小婷在群里发表了“我现在被人扫地出门,连我自己都难养活,没能力带小孩,小孩就交给阿磊和小丽照顾了”等言论。

  小丽认为小婷对她侮辱、诽谤,严重侵犯其名誉权,遂将小婷告上法庭。请求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令:小婷立即停止散播对小丽名誉权侵害的相关言论;小婷当面向小丽赔礼道歉,并在小婷所在的村委会张贴道歉公告及通过在本市县报纸上刊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小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小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法院

  嫂子作书面道歉 赔偿3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名誉权纠纷。本案中,小婷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说说”并附上有小丽名字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该“说说”足以让社会公众联想到小丽与阿磊之间具有不正当关系,才导致小婷与阿磊婚姻关系破裂,足以让社会公众认为小丽系破坏小婷与阿磊婚姻关系的第三者。该条“说说”客观上降低了小丽一定范围内的总体社会评价,已侵害其名誉权。

  一审法院认为,该条“说说”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无法估算,故小丽主张通过在所在地市县报纸上刊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有事实根据,但由于所在地市县没有出版报纸,故不予支持小丽的上述主张。此外,小丽主张的侵权行为均已停止。故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判决,小婷向小丽作出书面道歉(内容由法院审核);小婷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给小丽;驳回小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宣判后,小丽和小婷两人均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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