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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修改意见的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07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

计划》修改意见的公告

 

各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通过市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琼海市法制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至2009年4月24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法制办公室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琼海市法制办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琼海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

 

  我市2009年节能工作计划的基本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工作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以开展能形成直接节能量的节能行动为核心,进一步完善节能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综合协调,切实把各项具体节能行动落到实处,确保我市今年节能目标的实现。

  一、主要目标

  2009年,我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降低1.8%,力争降低2.0%;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节能规章制度;节能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节能规章制度

  1、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根据省节能考核办法,依据我市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我市考核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等)

  2、完善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明确纳入我市管理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内部形成层层负责的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各重点用能单位等)

   (二)深入开展节能具体行动

  1、大力推广绿色照明节能灯具。争取采用上级财政补贴的方式在全市推广5万只以上节能灯具,重点在公共机构、宾馆、商厦、居民小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开展节能灯具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等)

  2、开展电梯、空调、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对老旧电梯、空调、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电机系统等高耗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空调、节能办公设备、高效电机。选择大型宾馆、酒店、商场、公共机构等能耗较大的单位开展试点,鼓励能源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电梯、空调、电机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等)

  3、开展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工程。对工业锅炉进行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工程,包括进行蒸汽冷凝水回收、各种废热水蒸汽回收、锅炉烟气余热再利用改造等;通过加强监管和提供可靠的水处理技术服务,提高锅炉水处理达标率,有效减少锅炉结垢耗能,实现工业锅炉节能。(责任单位: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等)

  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实施《琼海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方案》,制定关闭红砖厂计划,淘汰部分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全面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低效落后电机及拖动设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建设局、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镇政府等)

  5、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建筑。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测、验收、销售等全过程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建筑节能50%的目标。积极开展太阳能、绿色建筑等节能试点示范工作。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围护结构的墙体、屋面、门窗等进行节能权衡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材料和设备在新型建筑中的应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能耗过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限期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政府等)

  6、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通过规费征收政策导向,引导全市交通行业选用节能型车辆,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鼓励发展拖挂运输、甩挂运输的道路营运线路;继续做好公共汽车的滚动发班工作,提高运输效能和效力,提高运牵引车利用效率。根据交通车辆和市场容量,稳步发展LNG燃气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7、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认真组织实施《琼海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2009-2010年)》,积极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在全市公共机构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政府采购优先选择节能产品,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推动公务车节油。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市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8、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在农村继续加快户用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扎实抓好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大力度调整农村能源结构。(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有关镇政府等)

  9、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推进大宗工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加快推进在嘉积、博鳌、官塘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等)

  10、加强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利用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省政府节能专项资金、科技成果推广资金等财政资金,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术示范工程,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积极发挥市场需求对节能技术进步的拉动作用,为全市节能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等)

   11、加强节能培训与宣传。加强对我市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节能管理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进行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围绕我市节能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和系列科普活动,增强市民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各镇政府以及各新闻媒体等)

  (三)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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