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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08

QSF-2010-040034

 

 

海府办[2010]53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林)场,彬村山华侨农场: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琼海市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按照《海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我市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部署开展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市政府与各镇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琼海市2009-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部落实到位,10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火灾形势趋于平稳,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不高于0.19,亿元GDP火灾损失率不高于万分之0.6,无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

  二、具体任务

  (一)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场和政府职能部门

  1、组织落实《琼海市2009—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对照检查本镇政府和本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的《琼海市2009—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于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市政府将于12月初组织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全市通报并纳入政务督察和政府年度考评内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限时督办整改。

  2、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2010年招聘消防文职雇员人数不少于4人,中原镇应按“一队一站一车”标准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50%的小城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工资待遇依法予以保障。农垦系统的农场要依托公安派出所、保胶护林队等组建志愿消防队。专职、志愿消防队,要做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执勤装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少于2次,并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建筑施工、营业许可等证照发放、年审、评级评星等内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老街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6月份组织公安、安监、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应急处置技能等重大问题;上海世博会、海南解放60周年庆典、国庆节、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消防宣传“六进”活动,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消防安全。

  4、推进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结合城中村(旧城)改造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大力整治社区和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线乱接乱拉、消防设施匮乏等突出问题。镇政府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引导镇政府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或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底前,10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按“一村(站)一队一泵”标准建成消防服务站和志愿消防队,开辟消防知识宣传栏不少于2期,制定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5、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人员,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检查、督办联合执法函告制度的落实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联络人会议,研判全市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工作实际问题。

  6、落实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季度至少要交换一次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动态信息,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及时函告并回复解决措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职能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审批内容。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或场所,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第十二条予以处理。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推进消防规划编制步伐。2010年底,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完成所有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新建开发区应同步编制专项消防规划。

  2、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完善“多警联动”执法机制,落实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制度;加大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聘用力度,年底前不少于4人;深化“阳光执法”,依托“海南消防在线”网站办事大厅平台第一时间公告消防行政许可审批结果。

  3、推行社会单位标准化试点经验成果。8月份组织召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现场会,推广试点工作成果,部署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0月份,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深入开展以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5、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每月深入派出所帮助指导消防执法工作,组织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本单位防火岗位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推荐优秀防火干部参加消防监督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完善监督执法内部监督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做好省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和服务工作。

  6、强化消防宣传培训。会同团市委组织开展招募消防志愿者活动,在市电视台开办消防宣传广播栏目;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推进社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2010年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人员、易燃易爆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100%,职业资格上岗率达80%;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消防知识1次;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控制室至少有2人通过消防行业特种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并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普训率达100%。

  7、指导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了解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情况并提供技术帮扶,将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和“平安”创建活动;2010年底,10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按“一村(站)一队一泵”标准建成消防服务站或义务消防队;市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指导,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考评准备;加大对农村、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管力度,适时培育、推广农村、社区及派出所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三)社会单位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确各岗位人员消防工作职责,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各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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