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部门工作)海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19
海价字[2014]51号
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为维护我市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通知》(琼价价管〔2014〕480号)精神,现将我市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最高批发价格:95元/标准瓶(14.5公斤,不含服务费,下同);最高零售价格:101元/标准瓶。
二、非标准瓶装的最高销售价格按标准瓶的标准重量折算。
三、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通知自2014年10月22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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