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海南省琼海市
海应急办函[2014]1号
琼海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及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2013年以来,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报送的主动意识有所增强,信息的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但在报送工作中还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要素不齐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市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处置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事件的处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时、准确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是政府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决策,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把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一条铁的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队伍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有效妥善做好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明确专人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明确下属管辖单位等基层信息联络人员,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信息畅通,切实做到突发事件信息即发即报、即收即报、核实续报。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人员和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应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熟知市政府值班室电话,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三、及时报告,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有可能引起以上事件发生的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值班室(电话:62932724;传真:62932242。发传真的同时须电话告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尽快形成书面报告。各垂直、双管单位,在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时,根据突发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要首先向市政府报送。对接报情况不清,要素不全,短时间内不能核实清楚的紧急突发事件,实行边报告、边核实,并在书面报告中注明“正在核实中”,派专人跟踪核实,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和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要简化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杜绝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四、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漏报、迟报,并对信息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备查。对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凡迟报、谎报、漏报、瞒报或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导致突发事件信息倒流,致使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信息报送范围。除必须报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特殊情况外,还应及时报送预防培训、宣传教育、预案演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应急预防、预警情况。
(二)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要求: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职能部门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必须先与牵头主管部门沟通,核准内容,统一口径,并报市应急办(市政府值班室),再按程序对口上报,严防信息倒流。此外,应急事件处置情况由应急指挥部或市委宣传部安排专人接受采访或向媒体披露。
(四)市应急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岗位工作的检查、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送市应急办。
附件:应急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琼海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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