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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公检法司四部门会签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

移动版    时间:2019-11-21 08:19

海南万宁公检法司四部门会签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

  11月20日下午,万宁市人民法院、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万宁市公安局、万宁市司法局共同会签《万宁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为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加强公检法司四部门配合机制,依法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和保障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压缩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11月20日下午,万宁市人民法院、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万宁市公安局、万宁市司法局共同会签《万宁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规定了“万宁市人民法院在万宁市公安局设立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法庭,快速审理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刑事案件”。万宁市人民法院在万宁市公安局设立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法庭是全省首家派驻公安局速裁法庭,可以审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

  《细则》规定了交通肇事案件、盗窃案件、抢夺案件、寻衅滋事案件、非法拘禁案件、诈骗类犯罪案件、伤害类犯罪案件、毒品类犯罪案件、行贿类犯罪案件、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类犯罪案件、单处罚金的案件等十二类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均可在速裁法庭审理。

  《细则》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均可启动或建议启动速裁程序,实现案件在刑事诉讼各机关速裁部门有序流转。同时,对程序启动、侦查程序、检察程序、审判程序、法律帮助的适用条件、操作方法、办案模式等均做出具体规定。

  《细则》实施后,,公检法司四部门将通过具体案件的适用,逐步磨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及速裁法庭的运行情况进行交流,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查摆问题,不断丰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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