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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渔业财政补贴分配方案的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37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9]27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09年上半年石油改革

渔业财政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渔业财政补贴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琼海市2009年上半年

石油价格改革渔业财政补贴分配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9年上半年渔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渔业财政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琼海渔函[2009]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部委及省海洋与渔业厅文件为依据,通过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开展渔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渔业财政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保护渔业生产能力和渔民权益,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我市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渔船油料财政补贴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渔业财政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晖雅(副市长)

  副组长:蔡耿耿(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池(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何贤正(审计局副局长)

     王兆亮(财政局副局长)

     陈赞玉(监察局副局长)

     覃海文(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颜振刚(博鳌镇副镇长)

     陈王书(长坡镇副镇长)

     戴于岛(潭门镇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文池局长兼任。

  三、分配原则

  2009年渔业财政补贴资金分配原则以《海南省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渔业财政补贴分配方案》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证件齐全的有效渔船实行补贴,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渔船船主补贴的兑现坚持张榜公示制度。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08年度已享受渔业财政补贴的渔船、2008年1月1日后从外地购置并投产的远海作业渔船及2009年3月份前新造并投产的小型作业渔船。补贴对象渔船必须经渔业船检部门按权限检验合格,符合适航规定,并配足安全救生、通讯监控设备。经调查核实,已停产一年以上的渔船不得享受国家渔业财政补贴。

  五、补贴资金发放

  (一)资金情况

  省财政拨付我市2009年上半年渔业财政补贴资金616.88万元。

  (二)渔船情况

  全市各类补贴渔船1080艘,功率65245.1千瓦。其中:持有三证齐全有效的大中型渔船151艘,功率29915千瓦;持有小型渔船“三合一”证件的渔船718艘,功率19268.9千瓦;持有渔业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书、旧版渔业捕捞证的大中型渔船6艘,功率743.2千瓦;远海列管渔船24艘,功率9888千瓦。今年新增小型渔船181艘,功率5430千瓦。

  (三)补贴标准

  1、三证齐全有效的渔船按省厅规定的具体耗油补贴标准发放。

  2、远海列管渔船及持有渔业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旧版渔业捕捞证的大中型渔船按三证有效渔船的30%发放。

  3、小型持有“三合一”证件的渔船按三证有效渔船的20%发放。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3月10日—3月20日)

  在去年我市发放2008年度渔业财政补贴渔船的基础上,组织成员单位对今年新购的大中型渔船及新造的小型渔船进行调查摸底,通过逐船登记,掌握各类型作业渔船的数量及其功率,形成渔船财政补贴的测算依据。

  (二)审核阶段(3月20日—3月28日)

  根据第一阶段的统计,对登记在册的渔船进行逐船核实。审核内容是:渔业船舶的船检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核实的内容有渔船的作业类型及主机功率。同时与各镇、村委会联系,复查有否漏登记的渔船,并由市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补贴方案。

  (三)张榜公布阶段(3月28日—4月10日)

  在完成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后,将各镇应补贴的渔船列表印发至相关镇、村,并在渔船籍所在的港口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核实补贴对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兑付阶段(4月10日—4月15日)

  根据补贴标准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通过银行开户的“一卡通”方式兑现补贴资金,不得通过现金发放,不得在发放的补贴资金中抵扣各种税费,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渔民手中。在发放工作的同时,将有关补贴资金分配材料(包括补贴对象齐全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发放资金明细表,补贴对象领取银行卡的签名单据等)进行存档,建立补贴对象档案,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五)总结阶段

  在兑付工作完结后,认真总结财政补贴工作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向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及有关财政部门报告。

 

 

 

 

 

 

 

 

 

主题词:渔业  补贴  2009年△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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