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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0:44

 

海府办[2010]37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六日

 

 

 

 

琼海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扎实抓好我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装备水平和机械化水平,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根据《海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内容,以推进水稻、热带经济作物、瓜果菜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业、设施农业、农村沼气发展等,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最大限度发挥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我市农业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力争全年实现农机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

  (二)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农机与农艺技术的集成创新,稳定提高水稻机耕、机播、机收和果菜业、热作特色产业的机械化水平,重点突破农产品冷藏加工、设施农业、农村沼气建设等关键环节机械化。

  (三)拉动农村购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带动农民投入,新增农机总动力2万千瓦、农机具1500台(套);农业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

  (四)整合农机资源,转变发展方式。紧紧抓住农机发展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探索补贴与管理、补贴与服务路子。同时利用农机现有信息、科技、培训等网络和农机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技术培训、入户指导,确保农民买得起、留得住、有效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重点推进,务求实效。

  (二)突出现代农业与兼顾特色产业相结合。

  (三)向设施农业、农产品冷藏加工、农村沼气等关键环节机械化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

  (四)尊重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做到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

  (五)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按照《2010年度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规定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农村沼气等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

  五、补贴对象

  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业服务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服务作业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他方式确定。

  六、补贴程序

  购机者向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或向市农机办提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经镇农业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市农机办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按规定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市农机办做出同意购机意见,并与购机者签订补贴协议,方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

  七、补贴标准

  201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和省财政资金补贴率为机具价格的30%,每户农民年内享受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12万元,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不超过20万元。对我市重点推广的水稻种植机械、水稻联合收割机实行累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表:《琼海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此项工作的实施,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梁振功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王洪强、市农林局局长欧行轩、市农机办主任王德庄任副组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农机办设办公室,由王德庄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指导性意见》(农财办[2010]28号)和《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要进一步严格纪律,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农机补贴“四项制度”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市农机部门要会同财政、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强监督、巡访。

  2、要加强对补贴农机具的管理,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或转卖的,须经市农机管理部门批准。

  3、要对经销商开展质量跟踪、诚信服务的绩效评估,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农机补贴市场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民广泛认可的机具,如水稻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果菜整地机、土地深松机、农村沼气建设等给予较大力度补贴。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做好购机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受益农民的宣传引导,一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车、农机补贴流程图和农机补贴一卡通等宣传图片深入乡村,让农民了解购机补贴政策、程序、补贴机具和受益农户公示工作;二要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市农机办设立农机购置接待站和补贴阳光热线(62922533、62922110、62822493),以方便农民查询、投诉和监督。三要协调农机销售企业搞好供货衔接,发挥生产销售企业自身技术、网络优势,做好售后服务和购机农民的培训工作,确保补贴机具质量,使农民真正受益。

  (五)依法治机,确保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才能发展的理念,弘扬农机安全文化,倡导和谐农机氛围,推进农机安全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防范转变,确保补贴机具上牌率、检验合格率、操作人员持证率、农民教育培训率均达到100%。强化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琼海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

办37号(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xls

 

 

主题词:农业  农机  补贴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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