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省政府专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指出:乡村旅游是利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以及人文遗迹、民俗风情等乡村旅游资源,以满足旅游者乡村观光、体验、休闲、度假等需求为主的旅游新业态。发展乡村旅游,把休闲旅游与农业发展结合起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建筑、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加快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的融合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发展乡村旅游,能够丰富我省旅游产品体系和改善产业结构,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是建设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幸福家园的必然要求。 到2015年,利用2年时间,培育一批文化突出、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的乡村旅游产业项目和乡村旅游目的地,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商品,使我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到2020年,在全省创建3—5个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打造50个特色鲜明的旅游风情小镇、100个风情村,发展100个A级乡村旅游点,争取实现全省接待乡村旅游游客1015万人次,旅游营业收入30亿元,带动直接就业人数超过8万人,间接就业人数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