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资金倾斜
中新网3月5日电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水利部近日印发《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工作要点》要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措施,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激励,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倾斜。
《工作要点》明确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加快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细化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河长湖长和河长办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促进各级河长湖长、河湖管理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督促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考核制度。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措施,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激励,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倾斜。组织开展优秀河长湖长表彰。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活动。深入推动落实河湖长制任务,督促地方编制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组织指导有关地方打造一批示范河湖。
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指导督促各地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置。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办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暗访督查,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水利部将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提请追责问责。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监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对于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打好长江保卫战和黄河“清四乱”歼灭战。扎实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已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沿江9个省(直辖市)要按期完成2441个涉嫌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任务。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防止非法采砂反弹。完善黄河流域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组织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组织对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岸线利用项目逐项梳理,按照拆除取缔、整改规范分类清理整治。开展黄河干流采砂专项整治,以晋陕峡谷段为重点,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压紧压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黄河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公布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4个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制度,明确“开前门”“堵后门”相关措施。规范河道采砂许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
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暗访督查。组织开展面上督查,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开展两轮面上河湖暗访督查,重点查处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久拖不改、新增“四乱”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借鉴巡视的经验做法,对长江、黄河、大运河、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等重点区域、重要河湖,开展靶向式、进驻式暗访督查。加强重点问题督办,及时受理处理群众举报事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河湖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责任严肃追究。主动曝光涉河湖违法违规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加大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力度。加快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编制完成主要江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做好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水利工作;加快推进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持续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加强河湖管理相关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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