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养老金。和去年一样,按照10%的比例上调。为更好地体现公平,重点向缴费年限长、年龄较大者倾斜。2014年1到4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发放到全省40多万参保人手中。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
普遍调整方面,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每月补助3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将进行特殊调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这次调整最低的参保人的养老金也能增加100元。”海南省社保局养老处负责人介绍,2014年1到4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发放到全省40多万参保人手中。此次调整,是我生连续第10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遵循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权益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并综合考虑物价和生活成本、财力等因素,适度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据了解,2013年我省有45.61万退休(职)人员,按照10%的比例上调养老金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3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