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柏林4月6日电 (记者彭大伟)德国联邦政府6日宣布,计划从4月10日起实施新的更严厉的入境管制措施,以切断新冠病毒输入性传播。根据新规,不具备“有说服力理由”的人士不得入境德国,而被允许返回德国的德国公民、欧盟成员国公民或长居德国人士及其家人,若已在海外停留数日,则必须强制居家隔离十四天。
由德国多个主管相关事务的部长参与的“新冠内阁”当天在总理默克尔主持下召开会议,并作出上述决议。根据德国“时代在线”报道,截至当地时间6日晚20时17分,德国共确诊感染新冠肺炎101122人、治愈25280人、死亡1683人。
由德国联邦内政部公布的决议文件显示,联邦政府根据当前全球疫情的发展,向各联邦州提出加强入境管制的建议。与目前已经实施的限制非欧盟公民入境和在奥、瑞、法、卢、丹等五邻国边境实施管控等措施相比,这份决议强化的内容主要包括:
要求所有德国人、欧盟成员国及申根国公民、在德国长期居住者,凡是在外国逗留数日后,如欲返回其在德国境内的居住地,则必须强制隔离两周。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航空、水路和陆路进入德国的人士。因通勤必须每日往返于德国边境、有紧急情况必须前往德国出差的人士以及跨境货运司机等可以得到豁免。经德国转机前往第三国的旅客亦无需隔离。
德媒指出,上述隔离是指居家隔离。接受强制隔离的人士,由其居住地的卫生部门负责监督隔离的实施情况。
德国联邦内政部指出,上述新规将由各联邦州以颁布州内法令的形式,于4月10日当天生效。在此之前,新规还将送交欧盟批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