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省地方标准《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248-2014)的规定,我省从8月起全面开展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目前我省已成立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将负责全省4A、5A级旅行社的等级评定工作和相应等级评定员的挑选、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参照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海口市、三亚市旅游委分别组建琼北和琼南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业务上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指导。琼北、琼南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所辖市县3A级以下(含3A级)旅行社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向省旅行社评定委员会推荐参评4A、5A级旅行社;负责与此相应的等级评定员的挑选、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等级评定程序为旅行社申请;省和琼北、琼南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委派等级评定员,对已受理申请的旅行社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省和琼北、琼南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自权限和分工,对等级评定员的检查验收结论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授予旅行社相应等级的建议,并报相应的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向相关旅行社颁发旅行社等级证书和标志牌。
据了解,今年底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向社会公布首批等级旅行社名单,在各媒体对首批等级旅行社进行宣传介绍。各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的有关规定,每三年对各等级旅行社进行一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