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4月20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的政策,两天后停止执行。
4月22日晚间,荆州市发布关于停止执行《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 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因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部分条款内容不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荆政发〔2020〕6号)。
因上述《意见》提出“下调二套房首付”等政策,力度较大而被网友担心政策“一日游”。
《意见》明确提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6月30日前在荆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全额返还契税。
针对企业,《意见》提出,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对于企业贷款,将延期还款付息。
在此之前,在荆州市购买首套商品房,首付比例普遍不低于30%,仅有部分楼盘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不低于50%,部分楼盘不低于4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停止执行,是从明显放松回到相对偏紧的调控状态,说明政府还是以谨慎为导向的。他认为,荆州作为湖北省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城市,政策放松有预期也有必要。此次,和湖北省发布的政策部分相冲突,停止执行也是为了和省级口径保持一致。但这并不表示,政策没有放松空间,小插曲过后,各地对楼市还是会出政策促进发展,只要坚持房住不炒和保障好楼市平稳,两会后,各地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也有利于去库存,减少房企压力。严跃进预测,6月可能会成为成交旺季。
在荆州出台政策同一天,4月20日,湖北省发布了《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其中17条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房企产企业而言,《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企业保持资金链稳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展期或续贷,为企业接续资金。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对购房者而言,《通知》提到,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满足居民购房合理融资需求。对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鼓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适当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减免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其还款资金压力。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要求,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支持居民在市场利率下行期间降低利息支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这已经是青岛、海宁、广州、济南、宝鸡、驻马店之后的第7个城市政策昙花一现。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止4月中上旬,全国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频繁发布,月内累计调控政策发布的次数达到了超过30次,其中大部分政策内容都有关人才政策。另外在4月20日,5年期LPR降息10个基点。
张大伟也认为,疫情影响下,过去过严的房地产调控的确应该有所调整,特别是在符合房住不炒的原则下,针对刚需和改善应该出台一定的政策,这不违背楼市调控原则,也不会对市场带来太大影响,但包括首付明显降低等松绑政策,步子较大。目前看,针对限购政策的调整、人才政策、公积金政策,救企业的政策大部分都可以执行。整体看,楼市政策继续多发,各地城市松绑政策的试探依然会频繁出现。地方政府出台政策之前不考虑,出台之后随意收回,对于市场来说,干扰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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