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发布消费提示 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015 年 03 月 13 日 13:34 琼海笔生
海南日报海口2月16日讯(记者梁振君 见习记者王玉洁 通讯员王刚)为使公众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的春节,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省食安办近日发布2015年第3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称,消费者切忌食用霉变的甘蔗、发芽的土豆、霉变大米和玉米等食物,在食用鲜黄花菜前,建议将其在开水中焯一下,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再行烹调,可保安全食用;在尚未成熟的西红柿中,“番茄碱”含量较高。如果一次吃较多的未成熟西红柿,就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流涎等中毒症状,重者可能危及生命。因此,要选熟番茄食用;此外,生的油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公众尤其是食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
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等有毒有害物,应当及时向12331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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