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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 海口暂未发现涉事产品

移动版    时间:2020-05-19 08:11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日,湖南再现“大头娃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5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湖南“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该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排查工作,目前暂未发现涉事产品海口市场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母婴用品店所销售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记者走访

  在部分母婴店未发现涉事产品

  针对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一母婴用品店将“倍氨敏”等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一事。5月13日下午,记者走访海口市解放路、海秀路等附近的母婴店、超市,均未发现有销售涉事的“倍氨敏”固体饮料销售。“通常来说,对于早产儿或伴有过敏等婴幼儿,通常根据医嘱,我们会推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海口龙华区解放一路一母婴店销售人员称,相对于其他普通的婴幼儿食品而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口感有区别,因此仅针对于目标人群销售。

  部门排查

  海口暂未发现“倍氨敏”产品

  针对有媒体报道湖南郴州“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于5月14日起,组织市、区、所三级执法人员对海口市内的母婴店、超市等婴幼儿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排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重点检查海口辖区内经营婴幼儿奶粉的超市、母婴用品店等。要求有同时销售固体饮料和配方奶粉的商家,要分开设立销售专区或专柜,避免造成混淆,,误导消费者。

  据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邓仲肖介绍,若在检查中发现有商家销售涉事的“倍氨敏”固体饮料,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的检查情况,我们暂未发现(海口)有‘倍氨敏’销售的情况。”

   为您支招

  如何选购合格的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看产品注册号

  邓仲肖介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适用于目标人群使用,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

  2.区分固体饮料

  邓仲肖提醒广大消费者,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3.登录官网查询

  经营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应当设立专柜或者专区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同时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查询产品注册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则不要购买。

原标题:湖南“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引关注 市场监管局组织排查 海口暂未发现“大头娃娃”涉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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