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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师教龄津贴”,她提了3次

移动版    时间:2020-05-22 15:02

澎湃新闻记者 杨喆 实习生 费凡

崔建梅 受访者 供图

全国两会期间,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建设教育强国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热点。

5月19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今年底以前必须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目标任务。


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处了解到,她今年拟提交关于提高教师教龄津贴的建议。


“基层老师们对教龄津贴反响比较多,所以我又特别执着地提了出来。”崔建梅告诉记者,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向大会提出相关建议。


她在建议中写道,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明确,从1986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教龄津贴制度。教龄满五年至二十年以上的老师,每月可获得三元至十元不等的津贴。35年后的今天,各种津贴都已增长,,而教龄津贴却一直未作任何调整。


“设定教龄津贴是党和国家尊师重教的重要举措。”崔建梅认为,三元至十元的教龄津贴,既不能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也难以彰显尊师重教的意义,更无法表现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去年两会期间,她第二次书面提交了这一建议,并于2019年9月收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回复。人社部在《回复》中表示:“考虑到教龄津贴和薪级工资在功能上重叠,对是否保留教龄津贴等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


崔建梅表示,老师们普遍认为薪级工资是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同拥有的工资部分,它体现的是工龄因素;而教龄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和工龄不能等同。“教龄津贴和薪级工资在功能上重叠”,但意义却完全不同。


崔建梅认为,教龄津贴应随着其他津贴、补贴的增长而增长。1986年教龄津贴占当时教师工资总额的十分之一左右,参考这一比例,她建议教龄津贴调整为:教龄满一年为十元,以后逐年计算,上不封顶。


“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向往比以往都更加迫切,但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尚需提高。”崔建梅建议从调整教龄津贴入手,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岗位归属感。


本期编辑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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