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旅游开发 生态补偿实施机制
2015 年 03 月 13 日 14:17 琼海笔生
近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屈志一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完善旅游开发生态补偿法律运行机制,应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不同功能,对于市场经济滞后的生态旅游开发区,应加强政府干预,强调政府法律职责,充分使用宏观调控手段对旅游开发区进行多元化补偿;对于市场经济发达的生态旅游开发区,可以相应减少政府干预机制,以市场法律调节机制为主,实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强化生态补偿的国际合作机制。一方面要多借鉴国外先进的生态补偿调节经验,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间的生态环保协作,开展跨境生态补偿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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