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7日,《2020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被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成法。然而,这部“法案”在专业人士看来粗制滥造、漏洞百出,暨南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晏青19日发表研究报告,认为这部“法案” 在概念、逻辑和事实方面均存在严重的问题,完全是一场精心炮制的“语义游戏”。
事实硬伤:“信源合法性不足”和“信源缺乏多方印证”
“我们关注到,从2019年开始,‘法案’的不同的版本中存在着‘事实’难以自圆其说,逻辑和信息等重大问题。”晏青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该报告是他的团队从5月初开始做的。
“始于偏见,终于谬误”,晏青研究报告的第一部分以此为标题,阐述了该报告开篇提到的一个问题:“法案”所述“事实”是否准确?如果不准确,具体是什么原因?报告认为,“信源合法性不足”和“信源缺乏多方印证”是该“法案”的硬伤。“比如就所谓的中国关押穆斯林的数字,在第一个版本中为80万-200万;第二个版本中是200万,,最后的版本是超过100万,通过调查这些数字的来源,我们发现,基本都是来自于美国出资支持的智库,NGO,反华媒体等。”晏青说。
正如晏青所说,“法案”“SECFinding”部分所列举的数据与情况,基本来自美国政府部门或其支持的媒体、基金会。据美国网站“灰色地带”的报道,美国控制的这些机构或组织名单包括自由亚洲电台、世维会、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ASPI)、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等。研究报告以自由亚洲电台为例,指出该机构由美国国会授权设立,资金来源于联邦年度拨款。根据《纽约时报》报道,自由亚洲电台是美国中情局全球宣传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它的可信度,曾担任克林顿政府的美国国务院副助理、国务卿副手凯瑟琳·达尔皮诺(Catharin Dalpino)说,自由亚洲电台是“在浪费钱”,因“自由亚洲电台严重依赖流亡中的异议人士。”
而对于“信源缺乏多方印证”,研究报告指出,“孤证不立”这一原则表现在新闻采写中,是指除了采访核心信源,还需以多个信源交叉印证,这也是新闻报道的基本操作规范,“当一个信源反映的事实或观点和美国政府的偏见认知、意识形态需求一致时,他们就往往会选择性地选取支持它的证据而忽略相反的证据。意识形态的偏见导致该法案以单一信源信息构建其事实基础。”
研究报告表示,美国政府通过机构设置、政治庇护、资金支持等各种形式,对这些基金会、媒体和记者进行收编,报告同时提到,西方媒体在报道中国时故意忽略这些信源的不可靠性,“美国媒介批评家詹姆斯·法洛斯(James Fallows)认为美国主流新闻事业已经一步一步的堕落,把美国的公共生活彻底描绘成一场赛马。不但如此,这些新闻媒体唯美国政府马首是瞻,显然与新闻媒体应该奉行的基本信条相背离。”
暗色调、诡异音乐……西方媒体是如何污名化中国反恐的?
严重的可信度问题导致这部“法案”的出炉过程充满摇摆,在成为“法案”前,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三个“法案”版本(2019年9月11日在美国参议院通过第一个版本的法案S.178 ES,2019年12月3日在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了第二个版本S.178 EAH,随后法案交回参议院进行修改,最后发回众议院形成第三个版本S.3744),研究报告提到,这其中对一些内容进行多次修改,例如,第一版“法案”中指责中国政府未对2017年、2018年发生的几起死亡事件进行调查。第二版“法案”又将这些“罪状”一一删除,说明国会没有相关信息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在修改过程中放松了进出口管制。最新版“法案”删除了进出口条例和技术出口的限制,转向对中国公民进行出入境限制和资产封锁。研究报告认为,这种修改表明美国的对外贸易仍然依赖于中国市场。
研究报告称,这可谓是“为了制裁而提出制裁”,“法案笼统泛化的事实描述,或许意味着美国国会在法案起草过程中,没有进行严格的事实核查工作。从一系列的改动来看,美国国会并未掌握准确而全面的事实,因此只能对法案条款进行修改。”
除了毫无可信度的信源,该报告的叙事方式也颇具“技巧”,极具煽动性,研究报告归纳了三种方式:“与负面的语义系统连接”“话语区隔与双重标准”“羞辱文化与煽动暴力”。比如,“法案”以二战时期针对纳粹德国的词汇来框定中国进行话语生产,从而将涉疆问题引入到历史上的种种惨痛记忆和负面语义系统之中,西方媒体以“集中营”来指代“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实际是一种语义连接的政治实践,“‘集中营’这个词汇会直接、粗暴地将中国的反恐和去极端化行动与历史进行连接,将现实概念化、抽象化。中国在反恐和去极端化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就被有意地过滤掉了。”
资料图:喀什市北部产业园一家服装厂内,女工正在专注工作
再比如,BBC中文记者去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采访,所见所闻皆是培训人员良好的状态和精神风貌,但记者错误使用“声画对位”技术,画面呈现是好的,解说词都是负面的,以剪辑技术把偏见硬生生地嵌入新闻报道,暗色调、诡异的视频音乐,将中国反恐努力描述为“邪恶”国家的“反人性”之举。这种基于意识形态的话语区隔,把中国反恐排挤在世界和平、反恐等话语之外,对中国的双重标准便应运而生。
此外,研究报告还指出,法案使用“任意拘禁、虐待、骚扰”“酷刑”等语言,描述一种令穆斯林居民感到“受辱”的情景,让他们感到自己的身份遭到蔑视,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激发新疆穆斯林居民的“羞辱感”,这种煽动会让新疆的稳定与发展面临更大挑战。
法律只是美国在谋求世界霸主时的一个工具
“该法案所依据的事实在真实性上存在严重的问题。从这些问题可以窥见美国政府对中国根深蒂固的偏见和霸权。这种偏见和霸权框架,决定了法案的整个书写是一场难以实现逻辑自洽的文字游戏。”研究报告认为,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反恐怖主义实践被西方国家诟病。美国出台《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可视为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偏见惯性使然,以及霸权逻辑的延续。“法案”以《2018年亚洲保障倡议法》为依据,强调制裁中国的必要性,这恰好证明“维吾尔人权法案”是一系列涉华法案的延续,旨在维护美国在中国乃至亚洲的霸权和利益。
报告最后认为,美国利用服从美国控制的基金会、媒体的信息,试图建构西方世界对中国新疆的叙述方式和基调。但是,法案过度依赖美国控制的基金会、媒体等单一信源,缺乏来自世界各国主流媒体报道,尤其缺乏中国的核心信源;更甚者,法案对谣言不进行有效甄别地采用,可见该法案本身就是一个缺乏可靠事实支撑的文本。从这个角度看,法律从来都是美国在谋求世界霸主之时一个可供驱使的工具。
环球时报-环球网 记者 范凌志 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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