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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金钱和美色坟墓里”的落马厅官,受贿细节公开

移动版    时间:2020-06-23 06:01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程真

已于3年前落马的重庆市武隆区政协原主席张晓江受贿细节获公开披露。


澎湃新闻注意到,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张晓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起诉书》(以下简称起诉书)。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晓江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00余万元。同时,张晓江的家庭财产、支出共计人民币超1亿元,其中35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值得一提的是,张晓江被查,最初由其生活作风问题牵出。《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2017年1月,刚刚当选武隆区政协主席的张晓江被群众举报存在“长期性骚扰女下属”等问题。面对纪检部门的初步核查,他矢口否认生活作风有问题,执纪人员却在其手机里发现定向招嫖信息和大量淫秽视频。


2018年,重庆市纪委以“一棵彻头彻尾的‘烂树’”为题发布张晓江案件警示录。其中提到,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他思想堕落、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一样都不落下,性质之恶劣,令人咋舌。


变相索贿:向商人收取“砍头息”


公开资料显示,张晓江,男,汉族,重庆涪陵人,1962年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江津区副区长、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书记(兼),江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武隆县政协党组书记,武隆区政协党组书记,武隆区政协党组书记、区政协主席等职,2017年1月21日落马。


同年10月,张晓江被双开。重庆市纪委通报,张晓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办公楼装修KTV供个人娱乐;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公车;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指出,张晓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不忠诚,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长期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系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澎湃新闻梳理起诉书发现,张晓江受贿时间集中在2010年至2016年,也就是在江津区任职期间。其受贿行为多涉及和商人间的利益往来,尤其是高息放贷。


例如2012年上半年,张晓江主动将现金192万元交给重庆某实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按月息3分的利率一次性索取“砍头息”108万元;


2013年上半年,张晓江将三套房产借给何某某所属的重庆某实业发展公司作抵押物,该公司在银行申请抵押贷款690万元,张晓江一次性索取“利息”300万元;


2012年初至2014年,张晓江帮助杨某某以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承建三项工程,并帮助杨某某入股重庆某建材公司。为此,张晓江以借款收息为名向杨某某索取好处费。截至2014年上半年,张晓江分多次将现金1200万元交给杨某某,按月息3分的利率索取“砍头息”432万元;


2014年,广东某教育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请求张晓江对其公司承建的某学校项目给予关照。张晓江利用职务便利,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多次提供帮助。为此,张晓江以借款收息为名向张某某索取好处费。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张晓江分五次将现金共计3325万元交给对方,按月息2分或年息2角的利率索取“砍头息”713万元。

家庭财产、支出超过1亿元


张晓江通过高息放贷掩盖权钱交易的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月刊发的相关报道中也有所披露。


上述报道介绍,张晓江经过多年“博学深研”自认为找到了一条既能发大财又安全隐秘的路子:采取“砍头息”的方式“放水”给有求于他的老板,而且借款数额、利息、还钱时间都由他说了算。


报道提到,张晓江并不以自己的名义借款给老板,而是每次都煞有介事地用他已经过世父亲的名义“放水”,让老板给他的父亲出具借条,资金不走银行,用麻袋装着现金交易。大量现金藏在并不在他名下的一处别墅的阁楼上。


江津有求于张晓江的老板,不得不“伸出头”去接受张晓江的“砍头息”放贷。以至于这些老板私下见面时,习惯调侃对方,“有没有找张书记借钱啊”“不借搞不成个嘛”,相视苦笑。当然,这些老板也通过张晓江手中的权力获取了巨额利益。


和商人来往密切的张晓江很快积累了巨额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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