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法院帮8名农民工讨回拖欠3年的34万元工资款
移动版 时间:2015-03-13 15:12
南国都市报2月14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 沈玉华 崔善红)“非常感谢龙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春节前帮我们农民工拿到了拖欠3年的血汗钱。”2月11日下午,在签收了348812元工资款后,农民工代表陈建元给海口龙华法院送来了一面“老赖克星 民工救星”的锦旗以表感谢。
2010年12月1日,海南全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汇公司”)与吕某某委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委托吕某某为大华西海岸产权酒店工程的施工提供劳务。吕某某将该工程的泥工部分转包给农民工陈建元等人。至2012年年底工程完工,全通汇公司与吕某某共拖欠陈建元等人劳务工资款348812元。经多次催要,全通汇公司、吕某某仍未支付工资款。
2013年7月23日,受其他7位农民工委托,陈建元作为农民工代表将全通汇公司与吕某某起诉至龙华法院。 经审理,龙华法院支持了原告陈建元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全通汇公司向陈建元支付劳务工资款348812元。
判决生效后,因全通汇公司、吕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陈建元于2014年12月16日向龙华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耐心做被执行人的工作,通汇公司、吕某某最终同意先履行20万元。考虑到春节将至,执行局法官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积极查找财产,最终从被执行人账户中将剩余的148812元工资款强制执行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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