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已建26处湿地保护区 将鼓励民间资本建湿地公园
我省建起26处湿地保护区,但目前没有正式管理机构,资金缺乏
海南湿地,如何告别“自然”保护
-见习记者 周晓梦 本报记者 杨勇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海南作为拥有最多样化最丰富湿地类型的地区之一,保护好有“地球之肾”譬喻之称的湿地生态系统,对全省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省对红树林湿地保护既有可喜之处也存在种种隐忧。
成果
已建起26处湿地保护区
根据省野保局最新湿地普查的数据显示,我省湿地总面积为3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为24.2万公顷,人工湿地面积为7.8万公顷。目前,已建立各级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或涉及湿地的自然保护区共26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并且逐步将保护管理建设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据介绍,我省还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得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建设时有法可依、有规可据。
不论是从政府加大对湿地保护力度的层面看,还是从加深湿地保护深度的层面看,我省湿地保护工作一直都处于进行时态。
隐忧
无正式保护管理机构
虽然近几年,我省系列的湿地保护措施成果显效,但湿地生态系统仍面临着诸多威胁,由于我省主要的湿地分布在沿海区域,所以水产养殖、沿海开发、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的建设等给湿地环境带来了巨大冲击。与此同时,放眼全省来看,部分自然保护区也存在着“说不出的尴尬”。
其中最突出的“尴尬点”就是大部分的市县级保护区连正式的管理机构都没有,甚至部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都是由相关职能部门兼管。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反映的是部分湿地区域保护管理建设、保护力度与湿地资源之间不对称的矛盾问题。
“这是一种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东方市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说,连日常的管护工作都吃力,更谈不上开展科研、宣教、湿地监测等活动。自然保护区真的就只能停留在“自然保护”的状态上,而这种“尴尬处境”普遍存在于市县级的自然保护区中。
探索
鼓励民间资本建湿地公园
澄迈红树湾湿地公园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完成,拥有2200亩的红树林。湿地公园的概念类似于小型保护区,是一种兼有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功能的湿地景观区域。
海南省野保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湿地公园保护工作。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目前,澄迈红树湾湿地公园和昌江海尾湿地公园两家民资建设的湿地公园,已加入“海南省红树林湿地保护体系联盟”,共同致力于实现我省红树林湿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新的形势下,希望这能为整个海南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注入更多元化的助力。”香港嘉道理中国保育驻海南保育主任、GEF项目宣传教育专家卢刚说。
(海南日报海口2月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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