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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女儿的9岁同学,被执行死刑

移动版    时间:2020-07-19 04:07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温州瑞安家长持刀杀害小学生案”有最新进展。


澎湃新闻7月17日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17日下午,温州中院依法将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向“温州瑞安家长持刀杀害小学生案”被告人林建厦进行了宣告,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林建厦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死刑前,温州中院依法安排林建厦会见了近亲属。


经最高法复核确认: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岁)在课堂上发生小摩擦。次日下午,林建厦得知叶某某未公开道歉,心生杀害叶某某之念。


同月21日下午,林建厦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来到叶某某所在瑞安某小学教室,将其带至男厕所内残忍杀害。


最高法复核认为,被告人林建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建厦因女儿与同学间的小摩擦心生怨恨,蓄意报复行凶,携刀进入校园,杀害年仅9岁的小学生,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从轻处罚。林建厦的辩护律师所提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存在问题等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法核准浙江省高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林建厦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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