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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操作不当致车翻人亡 男子获刑3年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3:56

  海南日报海口3月11日讯(见习记者梁宇晨通讯员祁婷妹)记者从海口市秀英法院获悉,一男子开车因操作不当致货车侧翻,导致共4名乘车人抛出车外死亡,近日,海口秀英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悉,2014年6月23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谭某荣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G98海南环线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时,驾驶室副驾驶位乘坐其妻子孙某及朋友杜某某,并且孙某某和杜某某分别抱着各自的儿子谭某某及蔡某某。

  当该车行至595公里路段时,由于谭某荣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该车向右侧侧翻,被害人孙某、谭某某、杜某某、蔡某某被抛出车外,其中孙某、谭某某被挤压当场死亡,杜某某、蔡某某经送海南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案发后谭某荣通过他人报警,并在现场与医护人员及消防员搜救、抢救伤者。

  2014年7月30日,谭某荣与被害人杜某某、蔡某某的亲属蔡某朝达成赔偿协议,谭某荣赔偿蔡某朝100万元,取得谅解,并得到被害人孙某、谭某某亲属的谅解。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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