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郑村安置房事件逾8个月34套违规房仅收回2套
温州晚报
核心提示:34套违规房仅收回2套,安置房清退小组重启换卡方式收房AA
温州网讯 村安置房,是为解决本村村民住房问题而建,关系每一个村民切身利益。去年7月至8月,《村民疑安置房分配有猫腻:50套照顾给“有关人士”》、《记者带“名单”上门问真假》、《调查组组建10余天,调查了啥?》、《下郑村支书“请辞”》、《记者首次正面接触外村购房者》等连续报道,追踪下郑村安置房违规发放问题,引起市民持续关注。
“安置房事件”已过去8个多月。日前,多位下郑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安置房分配在即,但34套分给“外村人”的安置房至今未全部收回,这些安置房到底给了哪些“有关人士”,至今仍是个“谜团”。
龙港纪委责令村委会
34套安置房要收回
3月21日,在下郑村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新联货运中心西侧的安置房建设工地,目前6幢安置房有4幢已完成主体建设。
“这些高楼的楼层都在20层以上,地理位置非常好,你看紧挨着的金茂花园,已经卖到每平方米13000元了。”村民指着即将在2015年5月竣工的安置房告诉记者,“房子的面积均为131平方米,34套安置房不是一个小数字,本该属于村民的资产不能让外人拿去。”
下郑村在去年11月份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任的村主任郑信海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去年11月26日由龙港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关于责令下郑村收回不符合分配条件安置房的建议》,建议中指出:“根据本委调查结果经龙港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上述34套安置房属于不符合安置条件,责令下郑村委会通过有关程序对该34套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房进行收回等相关工作,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书面报我委。”
记者经过一一比对后发现,这份34个人的名单和记者掌握的34个“外村人”名单,不论是房号还是持有人姓名完全一致。
收回两套“违规安置房”
确定“换卡方式”清退
34套安置房不符合安置条件已经查明,那么安置房要如何收回呢?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31日,由龙港镇委牵头成立了下郑村不符合安置条件安置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龙港镇纪委书记黄义耀任组长,下郑村主任郑信海是“安置房清退小组”成员之一。
由于下郑村安置房是以发放“安置房卡”的形式分配,因此“安置房清退小组”最初商讨以“换卡方式”进行清退收房,即村民可将之前的安置房卡换成新卡,而34套不符合分配条件的安置房不予以换卡。
“但后来有村干部认为如此换卡工作有阻力,提出直接给这34个人打电话,如果大部分都愿意退房,剩下一间、两间,可通过开村民大会决定清退方式。”郑信海告诉记者,纪委部门工作人员给这些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人打了很多电话,,他们没有说不退,但大多采取观望的态度,“目前34套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房中,仅有2套已被下郑村村委会收回。”
3月6日,“安置房清退小组”再次召开会议,针对退卡进度太慢的情况,确定重新启用“换卡方式”收回安置房。与会的下郑村支书郑国 ⒋逯魅沃P藕W詈笠踩贤飧龇绞剑┳滞猓⒈硎净嵩诮谄舳榍┮鞘剑曰豢ǚ绞绞栈匕仓梅俊2还孟罟ぷ髦两袢椿姑挥锌埂�
黄义耀表示,换卡的工作主要由下郑村村委会和所在的龙浦社区负责,他在会议之后,已经着手督促,郑国印向他表示会在3月底4月初趁安置房抽签安置之际进行换卡,收回剩余的违规安置房。
约谈了34名“外村人”
案件有待“尽快查好”
记者还问,去年7月16日,本报开始关注下郑的安置房问题,距今已8个多月,相关责任人有无受到处罚?
黄义耀说,安置房事件的调查取得了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在去年下半年确定了下郑村34套安置房不符合分配条件,并责令下郑村进行收回。但他也表示,“问题还在调查中。”
“案件涉及的人很多,调查中难免有阻力,有些当事人不配合。”对此,黄义耀解释说,纪委部门工作人员做了很多工作,“34人我们都有谈过的,都确认过,但案件目前还是没完全查好。”
“他们都承认房子是他们的,但大部分都不承认和背后的干部有关系,说房子是从下郑村原村支书郑少华那里直接拿过来的。”黄义耀告诉记者,这34个人表面上都是社会上的人,没有机关干部或公职人员。
对于社会上的议论的34个名单后面有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士”等问题,黄义耀表示:“里面有没有背后的东西,我们也是带着合理的怀疑,层层去查,等案件查明后才会处理相关责任人。”
记者在龙港镇纪委,见到厚厚的一摞关于34名“外村人”和郑少华的谈话笔录,有关人士表示,“案件还在调查中”,不便向记者提供详细内容。
记者问:“案件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查好?”黄义耀说,只能是尽快:“我们调查取得了蛮大的进展,但离最后的公布还有一小段时间。”
记者还采访了苍南县委常委、龙港镇镇委书记丁振俊,对于34个“外村人”的名单后面有没有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士”,他表示:“前段时间,镇纪委查了,有一部分疑有干部参与里面,但名单上没有反映出是干部本人,现在还在调查之中,该清退的清退,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处理。”
新闻回顾
①《多出的50余套安置房给谁了?》 (2013年7月16日)
举报人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外村人”分得安置房的34人名单。苍南龙港下郑村原村支书郑少华承认多出来的房子“分给了对本村建设提供过帮助的社会上的人”,收到的钱用于村建设,称“合情合理不合法”。村两委会议纪要显示:有18套照顾给了相关部门有关人士。
②《记者带“名单”上门问真假》
(2013年7月17日)
记者拿着34名“外村人”的名单到相关的国土、规划等部门核对,均回应“没有本部门的人”。郑少华说房子实际上都是跑(提高)容积率的时候,给了“有关人士”的亲戚朋友。一名“外村人”承认分到9套房子用了9个人的名字。
③《调查组组建10余天,调查了啥?》 (2013年7月30日)
记者向龙港镇纪委询问是否已展开调查,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会了解的……”,而记者问道,纪委抽调成立的专门调查组一共有多少人,得到的答复是“这也很难讲”。
④《下郑村村支书“请辞”》
(2013年8月6日)
郑少华在村里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主动”请辞,自称舆论压力太大,辞职信中说自己还有 A壅蚣臀赜Τ疲颜夜�34名“外村人”中的部分人谈话,“初步掌握一些证据,正在核实”。
⑤《记者首次正面接触外村购房者》 (2013年8月9日)
34名“外村人”之一的张燕秋,承认确实有过一套安置房,其夫陈斌是苍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他承认与下郑村村支书“关系很好”,但坚称对妻子购房一事不知情。
律师说法
卓予拉(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下郑村安置房属全体村民所有,只有下郑村的村民才具有分房资格。既然龙港纪委已经对安置房事件有了初步的调查结论,“34套安置房不符合安置条件,责令下郑村委会收回”,那么通过违规途径拿到手的安置房显然是无效的,不管安置房被转了几手,34个“外村人”或是34套安置房被转手后的新户主,都不具备参加分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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