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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总启动防范强降雨Ⅳ级应急响应

移动版    时间:2020-10-19 00:03

省防总启动防范降雨Ⅳ级应急响应——
落实岗位责任 排查安全隐患

本报海口10月17日讯 (记者 孙慧)根据气象预报,10月16日至20日受热带低压和偏东急流共同影响,我省本岛东部、中部和南部地区将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10月17日6时30分,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出防范强降雨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防范强降雨的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做好值班值守和监测预警。各市县和有关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气象、水务、资规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监测情况,组织落实应对措施。

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防守,加强公众防灾减灾宣传,指导隐患点群众科学转移避险。

三是做好江河水库安全度汛,水务部门要指导督促市县和有关单位落实江河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各市县要做好水库巡查防守,及时排除前期强降雨带来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四是做好交通安全保障。交通部门和水务部门要指导市县逐一落实漫水桥(路)的安全通行防范措施,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群众冒险通行。公安部门要指导各市县做好受淹路段的车辆安全疏导。各市县要提前做好易积水点、漫水桥等路段的防汛措施。

五是做好旅游安全防范。旅文部门要指导市县做好降雨区涉山、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提前向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关闭涉山涉水旅游项目,及时疏散转移游客,并做好游客安抚工作。

六是水务、资规、住建等部门要指导市县必要时做好群众转移。各市县提前做好群众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并根据降雨情况科学研判,适时转移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等次生灾害易发区或影响区以及低洼地、危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群众。

七是做好农业防汛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市县落实低洼农田的排涝措施,提前采取有效的防涝措施,防止因江河水位上涨导致低洼地、溪流边养殖场受淹,,造成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八是做好灾险情处置和信息报送。各市县要提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高效及时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防御信息和灾险情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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