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别车还泼咖啡,法不能容
今天(10月21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别车泼咖啡案”在朝阳法院以线上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苏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朝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苏某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公安部交管局2015年数据显示,“路怒症”在2013年共导致事故8.02万起,2014年又上升2.4%,2015年1-4月份再上升3.7%。虽然没有更新的数据,但检索互联网可以发现,,近些年来,因“路怒”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可以推断,“路怒”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将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过往,面对“路怒”,人们通常给予的是道德谴责,但很显然,道德层面的批评并不会对“路怒”驾驶者形成约束,也因此,“路怒”时常发生,而无有效治理。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早年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3个城市随机抽取900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当“路怒”成为一种心理习惯,基于全体驾驶者的有效约束,也就将指向靠法律管理。
中国是一个汽车大国,汽车保有量大,每日行车量大。道路行车中的任何一个不规范行为,都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尤其是“路怒”行为中常见的别车、追逐等,轻则两车互损,重则可能危及其他车辆,造成连环交通事故,后果难以想象。
所以,“路怒”必须要通过法律来“管”。此次“别车泼咖啡案”,法院的判决很明显地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道路行车必须遵守规范,开车“路怒”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些年,类似的“路怒”行为并不少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驾驶员对这一不安全行为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自从酒驾入刑后,全社会对于酒后不开车的认识相较过往有了显著地提升,这是因为查治酒驾力度大,媒体报道和相关案例宣传足够广泛,在潜移默化中,人们已然明确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在日常警示宣传中,也有必要加强对“路怒”行为的违法宣传力度,让广大驾驶者认识到,“路怒”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比方说,“路怒”存在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路怒”导致的驾驶者之间斗殴,将涉及其他法律管辖。
通过“别车泼咖啡案”的宣判,也给了广大机动车驾驶者一个提醒,行车“路怒”将不止于道德谴责,法律底线是每一个驾驶员都不可逾越的。开车莫冲动,安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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