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口食药监管执法车周末停小区外 当事人:身体不适方便执法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4:39

  食药监管执法车周末为啥停小区外?

  当事人:因身体不适,为方便执法

  南国都市报1月12日讯(记者姚传伟文/图)11日下午3点多正值周日,在龙昆南路鸿禾公寓外停车场停放了一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这辆执法车好像从上午就停在小区外了,也没看到这里有啥检查活动,会不会是公车私用?”读者对此深感疑惑。对于市民质疑为何将执法车周末停在这里而不是单位?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海口食药监管执法车周末停小区外 当事人:身体不适方便执法

  停放在鸿禾公寓小区外的执法车

  记者赶往该小区外的停车场,并在保安亭附近看到了这辆车身印着“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车,车牌号为琼AUQ317。

  记者通过多方查实得知,这辆执法车系永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单位用车,将车开到此处停车场停放的是该所负责人钟某某。

  当事人:身体不适为方便执法

  执法车为何会停放在外面的停车场,而不是单位?对此,钟某某给出的解释是,因为自己的腿行动不便,在今天上午检查完后,他就将执法车开到鸿禾公寓小区外停放,再顺便去看病。钟某某还告诉记者,他的亲戚住在鸿禾公寓小区,自己并不住在这里,考虑到这里离自己住的地方近,就选择将车停放在这里。

  周末不将执法车停在单位,单位领导允许吗?钟某某称,局里领导要求停在区政府第二办公区那边,但那里离自己的住的地方太远,停放在这里也为了方便自己晚上或者下午六七点钟的突发检查。“我只是将车停在这里,并没有开去哪里,正常上班时间才用的。”钟某某说,“我会将车拿回局里去,我不开了”。

  钟某某向记者透露,他将车停放在此处的停车场不到10天时间,为此,他也支付了100多元的停车费。“下班后将车停放在这里,上班再用车,平时都不会乱开单位的车。”对于有读者质疑这是公车私用,钟某某坚决予以否认。

  局长:公车私用会按规定处理

  在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秀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清华立即进行核实,并口头向钟某某作出严厉批评。

  张清华局长向记者介绍称,虽然钟某某称是因自己在前段时间执法检查中将脚崴了,自己家住在中国城附近,就把车开到那里去了;但公车就是公车,不能私用,没有客观原因可谈。“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规定,肯定要对其进行处理,最起码都要通报批评。”张清华局长说,钟某某驾驶的这辆执法车是在10多天前由省里统一配备的。

  关于公车的管理,张清华局长表示,该局在元旦前就下发通知,凡是在节假日、双休日,所有的公车都必须要停放在区政府第二办公区,绝对不允许私用。

  此外,为了杜绝出现公车私用的情况,除了下发文件,张清华还向记者透露,在工作日遇到紧急情况时,同意执法人员打车,并予以报销。

  司法摩托车停小区1年多没人管 海口琼山司法局:车主被抓

  

海口食药监管执法车周末停小区外 当事人:身体不适方便执法

  停在小区的警务摩托车,两车轮已瘪

  南国都市报1月12日讯(记者 王洪旭 实习生 吴娟娟 文/图) 11日,海口现代花园一期住户反映,该小区11栋二单元门口停了一辆印有“海口司法”字样的白色摩托车,已经1年多了都没人管,前后车轮都已漏气瘪了。对此,该小区居民质疑:这公务用车属于国家资产,怎么会成为“僵尸车”没人管呢?难道是被人偷后丢在小区?还是另有原因?

  司法车停小区1年多无人管

  11日下午,记者来到现代花园一期11栋二单元门前,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琼AF9101”的白色摩托车,上面印着“海口司法”的字样,走近一看该车的部分零件已生锈,前后车轮都已经瘪了。据居民吴女士称,这摩托车停在二单元门口,已经1年多了。一开始以为是海口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居住在该小区,但一直没有人用车有点奇怪。

  “这车有可能是被小偷偷走后,丢在这里的。”吴女士说,她发现摩托车的一个后备箱是开着的,看了一下,里面有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份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办公室发的文件,一个笔记本以及一副墨镜。笔记本上大部分是会议记录,最早的是2013年3月29日,关于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的一些工作安排。最后的是2013年10月30日,记录的是琼山区综治委全会。此外,还记录一些打违整治、廉政作风建设的内容。

  对此,现代花园小区一名物业保安人员表示,这是单位的执法车,但不应该停在单元门口。按照物业的规定,摩托车和电动车应该停放在指定的车库,但该车不仅没有停在车库,还一直没有人管,至少已经停了1年多了。“如果影响楼上住户出入,我们将把它移到车库停放。”该物业保安说,此前就想把它拖进车库,又担心司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来了找不到,所以才一直放在那里。

  部门回应:车主已被抓进去了

  海口市司法部门的公务用车为何成为“僵尸车”,停在小区一年没人管?对此,小区居民质疑海口市司法部门对警用摩托车管理不善,造成资源浪费和固定资产损失。

  对此,南国都市报记者根据居民所反映的情况和车内遗留的材料,到琼山区司法局进行了解。琼山区司法局办公室张主任查询后表示,该警用摩托车是他们单位原来的同事用的车,后来“出事”被抓进去了,但车一直没交回给单位。

  据张主任介绍,这位被抓的同事是局里一位小领导,于2013年年底被抓,刚从别的单位调过来不久。关于该同事的其他信息,张主任及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不愿再透露。

  “他们也到该同事居住的汇宇金城小区寻找过该警用摩托车,但是没有找到,原来停在现代花园里面。”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市民反映这个情况,该车已到了报废年限,就算是报废也要先拿回单位进行登记。

  张主任表示,将于近期开介绍信到该小区物业,把车牌号为“琼AF9101”的警务摩托车取回;另外,琼山区司法局此前还有一辆警用摩托车在海口市红旗镇被人偷走,当时已向警方报案,至今尚未找回,如果有市民发现,请及时与琼山区司法局联系。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131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