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为真正的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海南日报特约评论员 琼组
12月14日,省委书记沈晓明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专题调研现场会上强调,凡是改革,都有失败的风险,改革探索不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要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为谁容错、怎样容错,用制度为真正的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改革创新,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决定了相关决策和工作很难不出现失误。近日省委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正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彰显省委旗帜鲜明为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
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是引导全省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勇担当,一心一意谋发展,心无旁骛干事业,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必然要求。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可以看到更多风景,也面临更大风险。当前,海南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新的历史使命,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蹚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正确道路,探索欠发达省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研究谋划好封关运作后进一步密切与超大规模国内市场联动发展的机制办法……种种艰难重任,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需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更需要承担各种风险。“容错纠错”办法鲜明支持、保护、鼓励改革创新者,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大胆干、大胆闯,鼓励敢担当、敢作为的良好氛围,让锐意进取者放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包袱,没顾虑、有舞台,更加大胆地先行先试、攻坚克难。
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既要为担当者容错、为敢为者容错,也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底线思维。容错,不是纵容,要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既不能让大胆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也不能拿容错的“定心丸”,充当纵错的“挡箭牌”。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要明确将“没有为个人、他人或者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作为容错纠错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划清“不能容”的底线;在容错核实、认定中,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容错认定意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非常之观常在险远之处。敢于“拎着乌纱帽”在前面探路的干部是新时代的开拓者,值得尊敬和鼓励。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根据表现和业绩,大胆使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因无意过失绊倒了的干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必将进一步激励我省广大干部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征程中轻装上阵,,奋勇前行,不断推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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