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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海南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移动版    时间:2020-12-25 04:04

奋力开创海南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刘自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法者,治之端也。”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标志着统计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轨道。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鲜明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我们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省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一、把提升政治站位作为第一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内在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一贯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构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统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定位和推动,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充分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提高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基所在,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将《统计法》在统计调查、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检查中一以贯之。统计调查对象要切实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方法学习,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统计法治体系,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九大进一步作出了“完善统计体制”的战略部署。统计法治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海南自贸港建设迫切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对地方性统计法规《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在明确纳统入库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后期的行政监管措施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和调研,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统计依法监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自贸港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将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压实到新增企业纳统、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审核汇总、管理发布等统计工作各环节,落实到每个人,真正打通数据质量核查、违法线索移送、统计执法检查、责任人处理处分建议等责任追究渠道,牢固树立“不抓数据质量就是失职”的意识,真正做到有错必问、有过必责、有责必惩。三是加快统计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抓好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等信用体系制度落实,推进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尽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统计信用惩戒格局。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违反统计法,干扰误导科学决策,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务必把防惩统计造假向纵深推进,务必始终保持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确保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通过统计督察、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拓宽统计违纪违法举报途径,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方式和渠道,依法受理、核实、处理举报。要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强化统计违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坚决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增强各类统计工作主体尊法守法意识,持续强化不敢统计造假的震慑,扎紧不能统计造假的笼子,筑牢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形成惩治统计违纪违法部门合力,增强震慑力。对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严格问责追责,严肃依法处理。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好通报曝光这一震慑利器,积极做好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

四、坚持用法治保障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统计数据是党政领导的“千里眼”,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参考和支撑。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当下,保障数据真实性直接关系到能否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参考。新形势下统计部门要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用法治保障数据质量,生产更多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当前,海南正处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键期,需要高质量的统计数据反映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状况、监测研判发展趋势。海南自贸港的战略定位对高质量统计数据提出更高要求。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优质统计产品提出新的需求。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精准统计服务也寄予新的期待。为此,统计部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针对社会需求提供有效服务,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地开展统计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在统计数据生产、评估、分析和发布各环节,牢牢把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注重数据与指标的可比性、可用性、准确性、匹配性和及时性,把依法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原原本本”反映给党和政府,,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五、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开展,营造优良的统计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框架。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的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统筹推动作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弘扬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和统计法治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以及运用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工作会议等,向统计人员及统计调查对象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坚持推行以案释法制度,用典型违法案例教育引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约束统计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继续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日以及《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微信等媒体平台,创新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紧密围绕各项普查和常规调查,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持久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形成各级领导依法管理统计、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统计的法治工作格局。

(作者系海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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