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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申报进口“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资格

移动版    时间:2021-03-25 00:06

我省上线相关功能模块
企业可申报口“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资格

海南日报海口3月23日讯(记者 邵长春)3月22日,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特色应用口“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模块正式上线,,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相关业务。

据了解,注册地址在海南自贸港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海南特色应用中的“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界面进行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认证申报。

企业申报后由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资规厅等单位在系统后台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反馈企业。

同时省工信厅将资格认定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步至海关。资格认定通过的企业可享受进口“零关税”负面清单以外的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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