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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3月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清单 涉及18种药品

移动版    时间:2021-03-27 00:06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5日消息(记者王洪旭)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海南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清单(2021年3月)》的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拓宽药品采购渠道,增加药品配送合作企业数量。

  该通知指出,为做好海南省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经核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在海南市场交易情况及各公立医疗机构有关情况,根据《海南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动态调整了《海南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清单(2021年3月)》。

  其中,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海南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规定(试行)》,积极开展短缺药品临床必需性及替代性评价,合理设置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急(抢)救药等特殊人群用药库存警戒线,一般不少于本机构3个月用量。同时,拓宽药品采购渠道,增加药品配送合作企业数量。医疗机构不能有效应对的,及时通过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填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处置。因价格上涨而无法正常供应的药品,同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本清单中的品种,对于无企业挂网或没有列入本省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根据采购需求,自主联系药品生产供应企业,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自主备案。

  本清单中的品种,各相关企业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大供应保障力度;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监测。当清单中的品种市场供应充足、能够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且价格处于合理区间持续稳定六个月以上或可被风险效益比、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替代,将适时调出清单。

  附件:海南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清单(2021年3月)

  注:不同规格可调剂使用,今后我省清单不再列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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