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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灾后涉农贷款财政贴息助恢复生产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5:54

海口市美兰区灾后涉农贷款财政贴息助恢复生产

  7月30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政府召开“威马逊”台风灾后涉农贷款财政贴息银行用户见面交流会,邀请银行与美兰区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农户零距离接触交流,就灾后恢复农林渔牧业生产进行贷款贴息等方面展开交流。(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南海网海口7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海口市美兰区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对接会7月30日上午召开,对接会邀请银行与美兰区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农户就灾后恢复农林渔牧业生产进行贷款贴息零距离接触交流。财政贴息贷款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10月31日。

  据悉,今年第九号超强台风“威马逊”给美兰区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农林渔牧业损失达31.94亿元。

  此次银行企业交流会的召开,目的是让银行给该区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小微企业或个人及合作社提供贷款,解决台风灾害后他们面临的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从而更好地帮助美兰区进行农业灾后恢复和农业发展。

  美兰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区中小企业和个体专业户较多,仅农民合作社就有189个,此次台风灾害给农业带来了重大的打击,很多农户、合作社及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恢复生产发展资金压力较大,交流会的召开就像一场及时雨,给该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渠道,办理手续和程序也得到了简化。

  此次贴息标准为,符合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每户只能享受一次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贷款期限不满1年的按贷款合同实际期限计算贴息;年贴息率3%。个体农户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年贴息率为5%。农民专业合作社每社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1年,贴息率为3%。财政贴息贷款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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