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男子劫杀的哥并抢800元 买船票企图离岛
一根鞋带一把刀
出租屋内双双落网
吉林两男子海口合伙作案多起一人获判死刑一人无期
劫杀的哥抢800元
买船票企图离岛
南国都市报7月15日讯(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程玲玲)2名来自吉林的男子在海南定安假借租车之名,抢劫出租车司机,担心事情败露,竟将出租车司机杀死。另外,两人还曾多次单独或结伙盗窃他人财物。近日,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祥伟死刑,判处被告人王宪勇无期徒刑,二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2月15日下午,警方在海口市海秀大道铨宝大厦一处出租屋内,将已买好车船票准备逃离海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3年2月初的一天,无业男子刘祥伟向同乡王宪勇提议到定安抢劫出租车,王宪勇同意。刘让王购买一张手机卡用于作案。
2月5日下午,刘祥伟携带一把折叠式弹簧刀和一条鞋带,伙同王宪勇从海口南站搭客车到定安县城。刘祥伟电话联系被害人周某奇,谎称要租乘周的出租车。当晚10点左右,刘、王从定安县城乘坐周某奇驾驶的出租车,行至甲子镇西昌村委会黄土冲村附近时,刘祥伟叫周某奇停车等候,刘、王两人下车商量抢劫。
随后,刘祥伟先上车,用刀架在周脖子处,王宪勇上车用鞋带捆绑周双手,将其控制,从他身上搜走现金800余元。之后,王宪勇按住周的手脚。周挣扎后,刘祥伟拔刀捅刺致周死亡。两人将周的尸体掩埋在海口市三门坡镇谭文乐来村委会附近一处建筑垃圾中,接着驾驶该车逃至定安县黄竹镇南宝村委会鼓楼坡村外的便道旁,将车烧毁。后经鉴定,该车价值28598元。作案后,二人将抢来的现金挥霍光。
另外,2011年12月到2013年1月,刘祥伟和王宪勇单独或结伙到海口某学校、儋州新英镇联通基站等处先后多次盗取变压器铜芯,并将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中刘祥伟参与盗窃7次,盗窃数额共35027元,王宪勇参与盗窃6次,盗窃数额共32900元。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刘祥伟、王宪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周某奇财物共29398元,还杀死被害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二人均是主犯,鉴于二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中刘祥伟是犯意提起者和持刀杀人的直接凶手,依法应予严惩。该案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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