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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煤炭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移动版    时间:2021-04-17 12:51

根据哈密地区煤炭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哈地财库〔2016〕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地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哈地财库〔2016〕22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煤炭局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地区煤炭行业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管理。

(二)负责开办煤矿企业和煤矿建设项目立项初审;负责组织煤矿建设工程的竣工初验,并对煤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落实;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并组织编制地区煤田地质规划、煤田灭火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制定地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各矿区开发与保护规划;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建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规划地区煤炭工业布局,实行行业管理。

(五)负责《行政许可法》授予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工作;负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炭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组织实施;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组织实施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及布局不合理的各类媒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六)负责对煤炭资源探资金、煤田灭火资金、煤矿项目国家资金、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实施科教兴煤战略,负责煤炭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煤矿技术改造,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改变煤炭工业技术面貌,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

(八)承办煤矿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指定地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并监督实施;督促实施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办法、规定;对地区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行政处罚;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跟踪,对煤矿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并组织复查;对煤矿职工的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其不正当行为予以纠正;负责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地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负责地区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动态的统计和分析,收集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向煤矿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地区煤炭行业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指导矿山救护队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煤炭管理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对煤炭工业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分析和研究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对煤矿项目国家资金、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对煤炭行业的行政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其他违法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协查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受理、核查有关煤矿举报、信访案件;负责局机关财务、文秘、档案、信息、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地区煤炭行业管理措施;负责开办煤矿企业和煤矿建设项目立项的受理工作;负责煤矿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的审核、上报工作;工作;负责煤炭产量、产值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煤炭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煤炭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受理和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对违法开办和经营布局不合理煤矿的关停工作;负责制定地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开发与保护规划,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议,规划地区煤炭工业布局,实施行业管理职能。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拟定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煤矿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监督煤矿企业维简费、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煤矿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办法、规定的督促实施;负责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与检查;负责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与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地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矿山救护队业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2名,科室领导职数3名,工勤人员1名。全额预算单位。

二、地区煤炭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3张:《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

(2)收入支出决算表8张:《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3)财政拨款收支表9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4)《资产负债简表》1张。

(5)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张。

详见附件。

三、地区煤炭局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决算收入情况

根据地区煤炭局部门决算批复,地区煤炭局机关收入决算为191.78万元(详见附件),比上年决算数增34.4%,增减原因主要是:一是2015年度全地区范围内统一调增人员工资部分;二是财政追加拨付了一笔土地变更补偿费56.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19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82.7%,增减原因主要是:一是因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福利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分;二是财政追加拨付了土地变更补偿费56.11万元(此笔费用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之内)。其他收入0.5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煤炭局机关支出决算总额为14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47.5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详见附件)。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47.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48%,,增减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因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福利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分。

四、地区煤炭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煤炭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8.9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0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5年煤炭局机关共0个团组0人次等。

(二)公务接待经费

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1.42元,比预算数(减少)0.02%,比上年减少0.16%。公务接待费用降低主要是煤炭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2015年煤炭局机关共接待26批次80人,主要用于上级自治区部门领导来哈检查工作、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部门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4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6.26%,比上年减少3.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6.26%,比上年减少3.97%。

2015年煤炭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各县市煤矿前期手续办理督促进展和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行署安排部门领导调研和陪同等日常公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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