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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5:58

  南海网海口1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薛莹婕)1月26日,海口秀英法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此次最高院共评出50个示范单位,秀英法院是海南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长期以来,秀英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提炼出“法正人和”四字院训,积极营造文化氛围、努力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使秀英法院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上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提升。

  一是围绕“法正人和”院训,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整治“庸懒散奢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项活动,加强理论学习,整肃四风,转变队伍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为培养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提供了有力的精神动力。

  二是建设“学习型”法院,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乃至全国的业务培训班,在院内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邀请资深法官给干警授课。长期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和技能评比,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鼓励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开展向宋鱼水、詹红荔等先进的学习活动,弘扬见贤思齐的精神风尚。此外,建立了电子图书阅览室,采购各类图书一千余册,配备联网电脑,方便干警借阅、自学,完善队伍知识结构。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法院科学化管理水平。通过定期对全院制度进行清查,酌情修订,整合补漏,将各项制度及时汇编成册,下发给各庭室执行。目前,秀英法院共有各类制度83项,涵盖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等各项工作,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靠制度凝心聚力。

  四是转化文化成果,塑造公正、为民、阳光的法院形象。把文化建设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司法工作的提升,是秀英法院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推进“文明窗口”建设,建成以咨询、立案、答疑、保全、立案调解等“一条龙”式服务大厅;深入推广“三级调解网络”和司法确认,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失足少年帮教方式,全力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强力推进“阳光法院”建设,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举措,打造“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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