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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最迟春节前全部完成倒塌房屋重建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6:04

  人民网海口10月13日电 (记者 陈伟光)海南省民政厅对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及倒房重建工作做出部署,要求最迟在2011年春节前全部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及损坏房屋修复任务,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倒塌房屋重建坚持群众自建、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原则,政府按每间倒塌房1.2万元给予补助。对入住后确有生活困难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受灾群众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严重而紧急转移到临时安置点,或以搭建帐篷集中安置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食品、衣被等,保障其集中安置期间基本生活。

  灾情稳定后,鼓励和引导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邻里互助、租借临时住所、政府部门保障等方式,进行分散安置,发放临时性生活救助款物,保障其在回迁重建住房或修复损坏住房前基本生活。

  对遭受洪涝灾害导致住房、吃饭、饮水、穿衣、医疗等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按1斤成品粮、5元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款物;对重点救助的无房居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按1斤成品粮、10元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款物。救助款物发放时限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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