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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女员工担心走光上班打伞竟被开除,冤吗?

移动版    时间:2021-05-28 04:07


公司监控装在女员工工位上方,

女员工怕走光打伞上班竟被开除,

冤不冤?

最近,有这么一起人事纠纷,

让网友炸了锅。

事情是这样↓



2019年6月24日,深圳市某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位于张某某工位的上方,张某某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张某某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前后两次分别书面向张某某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张某某仍坚持在工位上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2019年7月17日,公司以张某某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张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某不服,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最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理据一、二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驳回张某某的再审申请。

打伞上班,
而且还是两把,
这画面想想都觉得滑稽,
那么,员工担心走光也是错吗?
到底错在哪?
别急,
带你一起厘清其中的法律问题。

Q1.公司可以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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