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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四类”药品销售实行实名登记 倡导无接触经营

移动版    时间:2021-08-05 10:39

海口日报8月2日讯(记者陈晓洁)2日,海口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药械零售企业要把防疫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明确规定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并倡导采用无接触经营方式。

通知要求,各药械零售企业要保证防疫所需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稳定、合理,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散布虚假销售信息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此外,各药械零售企业要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进店佩戴口罩警示语,并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发烧或咳嗽人员,要及时登记其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并报社区居委会追踪管理。同时,我市倡导各药械零售企业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采用无接触方式经营,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支付方式,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海口疾控中心:购买退烧药须实名登记

  海南特区报讯 近日,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海口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海口市疾控中心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

  ●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各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 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 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防感染、防发病、防重症和死亡,,降低疫情风险。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原标题:海口“四类”药品销售实行实名登记 倡导无接触方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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