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归"创业可申报资金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7:37
原标题:海归创业可申报资金
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琼“海归”创业人士赶紧来申报,2014年2月14日申报截止。
据了解,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6个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介绍,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务必于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更多新闻 >>
- 商品多氛围足人气旺 海口特色农产品走俏冬交会(2019-12-16)
- 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美庄村乡村振兴工作队聚焦民生工程解(2019-12-16)
- 海口台湾两地共建回流文物交流平台(2019-12-16)
- 全球知商(海口)科创项目对接会在海口举办 8个国际项(2019-12-16)
- 海口市2019年度社科规划课题顺利结项(201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