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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12项户籍便民措施 全国首推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移动版    时间:2015-03-16 17:42

浙江出台12项户籍便民措施 全国首推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发布会现场。 邵思翊 摄

  中新网杭州2月2日电(见习记者邵思翊)2日,浙江省公安厅通报称,从本月1日起,浙江将推行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办理、户口迁移网上办理等共12项户籍管理便民服务,其中多项便民举措系全国首创。为了方便集体户口的民众,浙江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集体户居民户口簿,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根据统计,浙江每年有超过540万人次前往公安户籍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浙江省公安厅人口服务管理总队总队长阮文广介绍,为全面提升户籍窗口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和惠及民生,浙江省公安厅推出的户籍管理12项便民措施。

  12条措施分别为: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办理;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提供预约上门;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服务;居民身份证省内就近补领;居民身份证省外补领便利;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制发集体户居民户口簿;开通短信、电话提醒服务;推出户籍窗口预约、错时服务;建立投诉、督办制度。

  针对身份证丢失补办,浙江在全国首个推出居民身份证省内就近补领便利。“浙江每年约有110万人丢失居民身份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阮文广说,现在浙江本省户籍的申领人可以就近选择到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含就学地,下同)、居住地任一户籍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书面委托他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浙江另一项全国首推的便民举措系制发集体户居民户口簿。由于目前只制发家庭户居民户口簿,不制发集体户个人持有的居民户口簿,过去集体户成员在办理出国护照、婚姻登记等个人事务时,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十分不便。今后,只要经本人申请、集体户单位同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为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成员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便民措施推出后,预计每年至少有300万人享受到便利。”阮文广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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